很多朋友对于单位工伤计算公式和工伤事故率计算公式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工伤事故频率和工伤事故严重率的上升或下降,是衡量劳动保护工作做得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志。工伤事故频率,是指一个地区、一个产业或一个企业在一个相当时期内(每月、季、年)1,000职工的平均工伤人次数,其计算公式是;工伤事故频率=工伤事故次数/平均在册职工数×1,000
工伤事故频率和工伤事故严重率的上升或下降,是衡量劳动保护工作做得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志。工伤事故频率,是指一个地区、一个产业或一个企业在一个相当时期内(每月、季、年)1,000职工的平均工伤人次数,其计算公式是;工伤事故频率=工伤事故次数/平均在册职工数×1,000
徐州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一、医疗费1、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2、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二、伙食补助费1、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X元/天/人*70%。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三、
工伤伙食补助费分为两类:
第一,在统筹地区就医住院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第二,经批准同意在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什么是百万工时伤害率?百万工时伤害率表示一定时期内,每百万工时,事故造成伤害的人数;这是个统计指标,应该理解为一个单位或地区内所有工作人员平均工作一百万小时发生的伤亡次数。
【计算公式】:百万工时伤害率=受伤人数/实际总工时数*1000000
【说明】受伤人数除以单位总人数除以250天除以8小时乘以100万,实际总工时数是单位里一年时间每个职工的实际工作工时之和。
伤亡事故的统计指标简要
伤亡事故的统计指标常用的有总量指标和相对指标。总量指标指事故次数、死亡人数、损失工作日数、事故经济损失的钱数(一般以万计),以及为计算相对指标所需的平均职工人数、主要产品产量(一般以万吨计)等绝对数字指标。总量指标可以直接反映一个企业、部门、地区安全状况的好坏,但是由于不同地区、部门和单位的情况不同,采用总量指标无法对事故的情况进行比较,也难以对安全工作的好坏进行鉴别,因此往往还要采用相对指标,相对指标表示伤亡情况的有关数值与基准总量的比例。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常用的伤亡事故相对统计指标有:
1、千人死亡率:表示某时期内,平均每干名职工中,因工伤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
【计算公式】:千人死亡率=死亡人数/平均职工人数×1000
2、千人重伤率:表示某时期内,平均每千名职工因工伤事故造成的重伤人数。
【计算公式】:千人重伤率=重任人数/平均职工人数×1000
千人死亡率、干人重伤率则主要是为完成国家的统计报表而制定,它易于统计,但不利于综合分析。
3、百万工时伤害率:表示某时期内,每百万工时事故造成伤害的人数。伤害人数指轻伤、重伤、死亡人次数之和。适用于行业、企业内部事故统计分析使用。
【计算公式】:百万工时伤害率(A)=伤亡人次数/实际总工时×1000000
实际总工时的计算方法为:实际总工时=统计时期内平均职工人数×该时期内实际工作天数×8
4、伤害严重率:表示某时期内,每百万工时事故造成的损失工作日数。
【计算公式】:伤害严重率(B)=总损失工作日/实际总工时×1000000
损失工作日数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附录B进行计算。总损失工作日系指标统计时期内每一受伤害者的损失工作日的总和。
5、伤害平均严重率:表示每人次受伤害的平均损失工作日。
【计算公式】:伤害平均率(N)=B/A=总损失工作日/伤害人次数
伤害频率、伤害严重率、伤害平均严重率可以反映一定时期内企事业单位、部门、地区安全工作的状况和安全措施的效果,所以有利于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可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分析评价指标。
6、按产品、产量计算的死亡率:适用于以吨、立方米产量为计算单位的行业、企业使用。
【计算公式】:
百万吨死亡率(B)=死亡人数/实际产量吨数×10000
百万立方米死亡率(B)=死亡人数/实际产量吨数×10000
按产品、产量计算的死亡率,适应于某些部门、行业的特点,且可以与国际同行业相比较。既可用于统计报告,也可以用于综合分析。
百万工时伤害率相关指示一览
1、百万工时损工事故率=(损工事故起数/实际总工时)×1000000;
2、百万工时损工严重率=(总损失工时/实际总工时)×1000000。
3、工伤事故:指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管理的伤害事故,即造成员工暂时(或较长时或永久)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轻伤以上的伤害。有如下计算公式:
千人死亡(或重伤)率=[死亡(或重伤)人数/平均职工人数)]×1000;
百万工时伤害率=(伤害人数/实际总工时)×1000000;
百万工时伤害严重率=(总损失工作日/实际总工时)×1000000;
20万工时伤害率=(伤害人数/实际总工时)×(2×100000);
20万工时伤害严重率=(总损失工作日/实际总工时)×(2×100000);
伤害平均严重率=总损失工作日/伤害人数。
4、同一起事故有多人受不同程度伤害,“起数”仅统计在“伤害事故分级”中某一项,不可重复;“人数”按伤害程度分别统计对应“伤害事故分级”某项。
5、一般伤害事故包括:指员工受工况突发变故,肢体未受伤害但某些器官受不良刺激的“伤害未遂事”;肢体或某些器官受到伤害,造成离岗2—8小时的“一般损工事故”,2小时以下的“非损工事故”。
6、非计划停止作业:是指除一般伤害事故、工伤事故外的、非计划安排的,停止作业导致损失工时影响正常生产的现象。
7、损工伤害事故起数(损失工时)=伤害未遂事故+非损工事故+一般损工事故+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
8、损工事故起数(总损失工时)=非计划停止作业起数(损失工时)+一般伤害事故起数(损失工时)+工伤事故起数(损失工时)。
9、表中工时单位统一为:小时;1个工作日=8小时。实际总工时=平均职工人数×实际工作日×8。在计算时,损失工时与实际总工时的“单位”统一使用“日”或“小时”
示例:百万工时伤害率计算
某公司是一家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销售企业。2011年,J公司有员工780人,其中含安全管理人员3人和L劳务公司劳务派遣人员150人,2021年度,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造成1人重伤、2人轻伤。其中:一起事故由L劳务公司的劳务派遣人员违章造成,导致1名劳务派遣人员轻伤。
某公司的注意生产工序为:原料采购运输,分拣清洗、浸泡灭酶、冷却器、布料、蒸制、速冻、包装和冷藏。主要原料及辅料有:蔬菜瓜果等农产品、水、天然气、液氨、柴油、食品添加剂等。
某公司主要建(构)筑物有:综合办公楼、农副产品加工厂房,冷库、配送库、车库、锅炉房、变电所等。主要设备设施有:冷藏冷冻车20台、货车50台,叉车20台、冷库设施(制冷剂为液氨)1套、10t/h燃气蒸汽锅炉2台、电梯2部2000kwh的干式变压器2台,分拣设备1套、加工设备1套、以及包装物生产设备及热力、制冷管网等。
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实际情况和特点,建立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了应急救援预案,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以书面形式对员工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告知。
【问】:该公司2021年度千人重伤率和百万工时伤害率是多少?
【答】:
千人死亡(或重伤)率=[死亡(或重伤)人数/平均职工人数)]×1000;百万工时伤害率=(伤害人数/实际总工时)×1000000;
每年的天数是按照250天计算,即3*1000000/780*(365-104-11)*8=1.92
工伤知识扩展
1、工伤事故的主要统计指标:千人死亡(重伤)率、百万工时伤害率、伤害严重率、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等。
2、千人死亡(重伤)率:表示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一千名职工中,因工伤事故造成的死亡(重伤)人数。
3、百万工时伤害率:表示一定时期内,每百万工时,事故造成伤害的人数;伤害严重率表示一定时期内,平均每百万工时发生事故造成损失工作日的数值。
贫困发生率也称贫困人口比重指数,是指农村低于贫困线的人口数占农业人口的比重,也就是贫困人口除以农业人口的比率,它反映的是地区贫困发生的广度。就是农村贫困人口与农村总人口的比例
计算公式:
贫困发生率=农村贫困人口÷农村总人口×100%。
工伤赔偿标准,即依法为受伤职工及其亲属制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工伤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若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对劳动者来说,无论用人单位是否购买工伤保险,只要能够认定为工伤,均能享受工伤待遇。工伤待遇依据伤情程度而有所区别,部分项目的赔偿金额每年都在更新,因此,掌握最新的赔偿标准十分必要。今天,让我们一起来了解2021年最新的工伤赔偿项目及其计算方法。
(一)医疗费
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凭票据据实结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给予住院伙食补助费,费用标准由统筹地人民政府规定。
(三)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
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标准由统筹地人民政府规定。
(四)康复治疗费
康复治疗费,凭票据据实结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且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
(五)辅助器具费
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等产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待遇
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
说明: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等级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护理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每月护理费=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比例。支付比例标准如下:
完全生活不能自理
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
部分生活不能自理
支付比例
50%
40%
30%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每月伤残津贴
1.一级至四级伤残
一级伤残
二级伤残
三级伤残
四级伤残
支付单位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本人缴费工资×月数)
27个月
25个月
23个月
21个月
工伤保险基金
每月伤残津贴
(本人缴费工资×比例)
90%
85%
80%
75%
说明:
(1)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一级至四级伤残,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五级至六级伤残
五级伤残
六级伤残
支付单位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8个月
16个月
工伤保险基金
计算方式:本人缴费工资×月数
每月伤残津贴
(难以安排工作)
70%
60%
用人单位
计算方式:本人缴费工资×比例
说明:
(1)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五级至六级伤残,应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若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3)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七级至十级伤残
七级伤残
八级伤残
九级伤残
十级伤残
支付单位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本人缴费工资×月份数)
13个月
11个月
9个月
7个月
工伤保险基金
每月伤残津贴
(本人缴费工资×比例)
NA
NA
NA
NA
NA
注:本文所称本人缴费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缴费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缴费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关系终止时,劳动者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以下为上海市标准:
五级伤残
六级伤残
七级伤残
八级伤残
九级伤残
十级伤残
支付单位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8个月
15个月
12个月
9个月
6个月
3个月
工伤保险基金
计算方式:上海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月数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8个月
15个月
12个月
9个月
6个月
3个月
用人单位
计算方式:上海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月数
以下为浙江省标准:
五级伤残
六级伤残
七级伤残
八级伤残
九级伤残
十级伤残
支付单位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30个月
25个月
10个月
7个月
4个月
2个月
工伤保险基金
计算方式: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月数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0个月
25个月
10个月
7个月
4个月
2个月
用人单位
计算方式: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月数
以下为江苏省标准:
五级伤残
六级伤残
七级伤残
八级伤残
九级伤残
十级伤残
支付单位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0万
16万
12万
8万
5万
3万
工伤保险基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9.5万
8.5万
4.5万
3.5万
2.5万
1.5万
用人单位
说明:五级至十级伤残情况下,劳动关系仅能因以下原因而终止:
五级、六级
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七级至十级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十)工伤复发待遇
享受前述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待遇。
(十一)丧葬补助金
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
标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
(十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注:2021年2月28日,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数据,2020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3834元。
(十三)供养亲属抚恤金
职工因工死亡的,由该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本人缴费工资×发放比例。发放比例如下:
配偶
其他亲属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
40%
30%
在前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说明:
(1)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2)供养亲属范围:
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3)如职工在停职留薪期内或期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如下规则享受待遇:
享受待遇
丧葬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停职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
√
√
√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职留薪期后死亡
√
×
√
(4)关于工亡待遇的特殊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因工死亡的规定发放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十四)劳动能力鉴定费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以上就是2021年最新工伤赔偿项目标准的有关知识。如您喜欢本文,欢迎收藏转发。若您有任何疑问,欢迎留言讨论。
附:2021年上海市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适用情形
项目
计算
通用
医疗费
凭票据据实结算。费用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
每人每天30元
交通费、食宿费
(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食宿费:每人每天150元
交通费:实报实销
康复治疗费
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费用凭票据据实结算。费用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辅助器具费
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器具配置机构结算
工伤复发待遇
享受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待遇。
停工留薪待遇
原工资福利待遇
(停工留职期一般为12个月,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护理费
停工留薪期间
用人单位负责护理,用人单位未安排护理的,劳动者可安排护理,护理费向用人单位追偿。
伤残等级评定后
上海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发放比例
注:截至2021年3月6日,2020年上海职工月平均工资暂未公布,2019年上海职工月平均工资为9580元
完全不能自理
大部分不能自理
部分不能自理
50%
40%
30%
劳动能力鉴定费
初次鉴定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再次鉴定
鉴定结论不变的,由提出鉴定的一方支付
鉴定结论改变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以上各通用项目适用于因工受伤、残疾和死亡等伤情。
残疾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本人缴费工资×发放月数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27月
25月
23月
21个月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18个月
16个月
13个月
11个月
九级
十级
9个月
7个月
每月伤残津贴
(难以安排工作的)
本人缴费工资×发放比例
(每月伤残津贴适用于难以安排工作的)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90%
85%
80%
75%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70%
60%
NA
NA
九级
十级
NA
NA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上海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发放月数
(劳动关系终止时)
注:截至2021年3月6日,2020年上海职工月平均工资暂未公布,2019年上海职工月平均工资为9580元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NA
NA
NA
NA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18个月
15个月
12个月
9个月
九级
十级
6个月
3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上海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月数
(劳动关系终止时)
注:截至2021年3月6日,2020年上海职工月平均工资暂未公布,2019年上海职工月平均工资为9580元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NA
NA
NA
NA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18个月
15个月
12个月
9个月
九级
十级
6个月
3个月
劳动合同终止时举例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一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减少20%。
死亡
丧葬补助金
上海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
注:截至2021年3月6日,2020年上海职工月平均工资暂未公布,2019年上海职工月平均工资为9580元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20
注: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2020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
其他亲属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
本人缴费工资×40%
本人缴费工资×30%
前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