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的概念与特点有哪些内容?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有哪些要求?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资源税的概念与特点有哪些、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有哪些、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资源税的纳税应该在什么地方,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资源税的概念与特点有哪些
2、 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有哪些
3、 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资源税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下面华律网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资源税的概念
理论上说,资源税是国家对开发、利用其境内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开发、利用资源的数量或价值征收的一种税。
资源税按其性质,可分为一般资源税和级差资源税两大类。
一般资源税是对使用某种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资源的数量或价值征收,而不考虑其所使用资源的贫富状况和开采条件,也不考虑其因开发利用资源所取得收入的多少。
差资源税是按资源的级差收入分别征税,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多少同其所使用资源的贫富状况和开采利用条件有关。
从各国资源税的立法概况来看,现今征收的资源税大多属于级差资源税。
(二)资源税的特点
资源税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下面华律网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计税依据
计算资源税应纳税额的依据。现行资源税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和自用数量。具体是这样规定的: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另外,对一些情况还做了以下具体规定:
1)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2)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
3)煤炭,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行销售量和自...
纳税人按照资源税的计税依据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应向国家缴纳的税额。现行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下面华律网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具体按照结算方式不同,可以分为:
(1)纳税人采取除分期收款和预收货款外的其他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2.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
【资源税知识】资源税的纳税地点
纳税人应纳的资源税,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决定。
纳税人跨省开采资源税应税产品,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开采的矿产品,一律在开采地纳税,其应纳税款由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单位,按照开采地的实际销售量(或者自用量)及适用的单位税额计算划拨。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相关知识
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据以计算应纳税额的期限。根据规定,资源税的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纳(应缴)税额的多少,分别核定为1天、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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