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公司档案管理制度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以及公司档案管理办法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管理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2、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4、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第三条归档制度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综合部保存复印件。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5、业务活动中涉及金融财税方面的资料,由财务部保存原件;属于人事方面的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原件;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由规划建设部保存原件。以上部门应将涉外事务的复印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综合管理部保存一份,财务部及合同执行(或签订)部门各保存一份。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综合部保存原件。7、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第四条档案保管制度1、公司综合管理部设存放档案的专门库房,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3、档案管理员要科学地编制分类法,根据分类法,编制分类目录;根据需要编制专题目录,完善检索工具,以便于查找。
第一条为规范(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档案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历史记录,必须做到类别齐全、内容真实、材料详尽。
第三条安全生产档案分两级设置,第一级为层级,第二级为分层级。
第四条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或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第五条各类安全生产材料应及时更新和补充,每年一月份进行上年度安全生产材料的统一装订。
第六条安全生产档案内容:
1.机构与人员情况
2.安委会(各级安全管理机构)会议记录
3.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4.活动汇报材料
5.“三同时”资料
6.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记录
9.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
10.车辆管理“一证一本”记录
11.伤亡事故处理记录
(1)事故报告、处理情况等记录
(2)事故统计报表
(3)伤亡事故因工及伤残等级鉴定
(4)事故赔偿费用记录
12.消防安全管理记录
13.劳动保护管理记录
14.安全生产管理合同(协议)
15.其它
第七条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应采取纸质管理与计算机管理相结合,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和安全性。
第八条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是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档案的完整性和管理水平进行考核。
第九条本制度由安全保卫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档案管理制度
1、各种档案按组卷要求,由立卷人整理,按有关规定装订并移送档案室统一保管。
2、各种档案的文字书写,必须用蓝黑或黑墨水书写,禁用其它笔书写。
3、档案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时,均应在档案室按有关要求借阅。
4、档案要做到安全保管,定期检查,积极创造档案保管条件,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失密,保持经常通风。
5、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电器。
档案统计制度
1、做好档案组织机构和人员构成情况的统计。
2、及时、准确地登记档案的移交和接收,作到帐表相符。
3、做好档案室所藏档案种类、制成材料、设备和装具统计。
4、做好档案提供利用情况和档案利用效果的统计。
5、有专人负责档案统计工作,按要求填报档案统计报表,并做到迅速、真实、准确无误。
扩展资料:
企业必须编制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企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产品生产方面。有产品设计、工艺、工装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原材料检验、产品生产过程和生产调度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等。
2、经营销售方面。有企业经营决策和经销管理的各种记录、文件、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市场经济信息,广告宣传和用户服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等。
3、设备仪器方面。有设备仪器的图样和技术文件,设备仪器安装、调试和验收过程中的技术性、凭证性文件材料,设备仪器的运行、维修记录,设备改进、改装和报废的文件材料等。
4、技术管理方面。有质量管理、技术引进、技术改造和标准、计量、能源、环保、科技情报、科技档案等管理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5、计划统计方面。有各种计划、统计报表和计划管理、统计分析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一、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实行专人管理,管理严格保管档案箱、橱钥匙,不得带至办公室外,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便开启档案箱、橱。
2、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摘录、擅自为他人查阅档案,不得向外传播和介绍档案、资料内容及存放位置等情况。
3、科学管理档案,档案查阅完毕,随时归还原处;档案按保管期结合年代排列存放,资料按类别排列存放。
4、档案箱、橱进行统一编号,自门口开始从左至右,自上而下编号,并插上查找案卷指引卡。
5、维护档案安全,每个箱橱必须保持整洁,并放置防霉去虫剂。
6、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理交接手续。
二、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擅自扩大档案利用范围,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2、严格档案借阅制度,健全手续,做到万无一失。
3、不利于保密的地方不得存放机密文件和资料。
4、不得擅自摘录、复制档案内容,不得私自将机密文件和档案带回家中和公共场所查阅。
5、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通信中涉及档案机密。
目的:建立公司档案立卷、归档、整理、利用、销毁等程序,确保公司档案完整、齐全、有效利用。
1、档案定义及审批权限:
1.1档案:档案是指公司从事经营、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对企业和社会有利用与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不同形式与载体的历史记录。
1.2借阅:本流程所指借阅为广义借阅,包括查询、借阅、复印等利用方式。
1.3档案管理部门:指行政人力部,项目公司办公室
1.4档案分级定义:
1.4.1一级档案:保密等级为一级,对公司经营或风险价值影响重大的档案资料
1.4.2二级档案:保密等级为二级,对公司经营或风险价值影响较大的档案资料
1.4.3三级档案:保密等级为三级,对公司经营或风险价值影响一般的档案资料
1.5档案使用审批权限:
1.5.1总经理:审批一级档案使用申请。
1.5.2行政人力部:分管领导审批二级档案使用申请及档案的跨部门使用。
项目公司经理:审批项目公司保管的一级和二级档案使用申请及档案的跨部门使用。
1.5.3申请人部门经理:审批三级档案使用申请。
1.6行政人力部:负责编制《公司档案分类分级管理目录》及档案管理要求;负责档案资料的分类、归档、鉴定与保管、借阅、保密、统计、销毁等管理,包含公司收发的各类文件、公司重要会议纪要等;监督、检查各类档案的管理情况,对各部门的档案管理提供指导。
2.1档案分类分级
2.1.1行政人力部提出档案分类分级及归档管理要求,明确档案的分类、保管方式、期限、移交责任部门和密级等,编制《公司档案分类分级管理目录》,经行政人力部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各部门和项目公司执行。
2.1.2档案种类包括,但不限于:
2.1.2.1制度性文件: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
2.1.2.2会议性文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其他会议形成的材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
2.1.2.3计划性文件:企业总体计划或规划、开发计划、项目计划、营销计划、财务计划等;
2.1.2.4证件性文书资料:法人营业执照、土地许可证、开发资质证、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企业和产品获得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标证书和证明等;
2.1.2.5汇报性文书资料:企业上报各级主管部门的文件资料和相关统计表,以及公司领导相关发言及汇报材料等;
2.1.2.6声像资料:外出学习、考察或外部门提供的,以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各种资料,如照片资料、录音资料、影像资料等;
2.1.2.7题赠性资料:上级领导、友好单位或个人提供的题词、书画、工艺制品等。
2.1.2.8技术性资料:各类工程图纸、竣工资料、验收资料等。
2.1.3公司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对各自保管的档案资料进行编号。
2.1.4保管期限:根据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永久为50年以上,长期为15-50年,短期为15年以下。
2.1.4.1永久:凡是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对本公司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2.1.4.2长期:凡是反映本公司一般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对本公司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保管。
2.1.4.3短期: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本公司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
2.2档案归档
2.2.1各部门及各项目公司依据《档案分类分级管理目录》,负责对本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进行收集和管理,并编制部门《部门档案(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
2.2.2对于需要移交档案管理部门的资料,各部门应按要求进行整理后,并编制《档案移交目录》,按《档案分类分级管理目录》的规定及时向行政人力部/项目办公室档案室移交。行政人力部/项目办公室对档案进行审核后签字,并按规定对档案分类、编号、归档。各部门及项目公司办公室须每月底将档案目录备份至行政人力部。
2.2.3项目公司解散前,项目办公室须将项目所有档案移交至公司行政人力部。
2.2.4档案移交要求:
2.2.4.1移交档案要填写移交清单,移交清单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2.2.4.2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请示和批复、印本和底稿、正文和附件必须立放在一起;
2.2.4.3立卷时应概括而简洁地写好案卷标题,编制好案卷目录,并装订整齐;
2.2.4.4填写案卷一律用碳素黑水钢笔或毛笔,禁止用圆珠笔或铅笔,字迹应清楚、准确;
2.2.4.5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归档必须有原件,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2.2.4.6声像档案的录制必须详细记录事由、时间、地点、主要人物、背景、摄录者,归档声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原件、清晰、完整。
2.2.5档案管理部门应对各部门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监督。
2.3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
2.3.1公司档案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对档案资料进行立卷、标识和保管。
2.3.2部门档案资料要登记详细信息,并编制《部门档案(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以便检索利用。
2.3.3文件资料、合同要科学排列,按编号顺序存放于文件盒内,并加以标识,整齐排放在档案柜中。
2.3.4行政人力部或项目办公室负责除财务类各类档案资料的形成与归档、分类、鉴定与保管、借阅、保密、统计、销毁等管理内容。
2.3.5财务类的档案由财务部门负责归档与保管。
2.3.6其他部门负责相关档案资料的临时保管并及时移交行政人力部或项目公司办公室。
2.4档案的使用与保密
2.4.1借阅档案原件只限在档案室,不能带出,档案外借原则上只借复印件,档案使用申请部门须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按权限完成审批程序后,档案管理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
2.4.2借阅的档案交还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直接上级。
2.4.3借阅档案用完后,应及时送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2.4.4借档人必须爱护档案,不得擅自涂改、污损、勾画、剪裁、抽取、拆卸、调换、摘抄、翻印、复印、摄影,不得转借或损坏。
2.4.5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并按档案密级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能借阅,但不能将档案带离档案室。
2.4.6外单位摘抄档案的(1-2级档案不允许复印或摘抄),应经相关领导批准,对摘抄的材料要进行审查、签章。
2.4.7外单位摘抄档案的(1-2级档案不允许复印或摘抄),应经相关领导批准,对摘抄的材料要进行审查、签章。
2.4.8档案管理员和借阅人员,要负责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
2.4.9对已到保密期限的档案,经行政人力部经理或项目办公室主任同意后解密,并对解密档案作一般档案管理。
2.4.10员工离职时,对已形成的档案资料或所借阅的档案应办理移交手续,经行政人力部经理或项目办公室审查无误签字后,才能离职。
2.5档案销毁
2.5.1项目公司办公室对保存的记录和档案在项目公司解散后进行系统清理,移交公司行政人力部存档。
2.5.2行政人力部对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申请销毁,销毁时,行政人力部必须写申请销毁报告,编制《档案文件销毁审批清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行政人力部分管领导审批确定,一级档案须报总经理审批。经批准销毁的文件应留存半年,确无保存价值后再销毁。
2.5.3执行销毁任务时,必须由行政人力部、法务主管和相关部门代表组成的监销人员监销,监销人不得少于三人,并在销毁目录上签字。最后,把销毁目录和批准手续文件一并存档备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象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的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五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
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分管范围内的档案。
第九条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公司员工档案是公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好员工档案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员工,提高管理效率。以下是公司员工档案建立和归档整理的方法:
1.建立档案分类系统。建立档案分类系统,便于将员工档案按照员工姓名、工作岗位、入职时间等不同维度进行分类存储。分类系统应该简单明了,易于操作。
2.收集员工档案材料。员工档案材料应该全面,包括员工个人基本信息、劳动合同、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工资单、考勤记录、培训证书、绩效评定等。
3.根据档案分类系统进行整理归档。将收集到的员工档案材料按照分类系统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每个员工的档案都能够得到正确的存储。
4.公司保管员工档案材料。企业应该为员工档案材料设置安全保密措施,确保档案不被非法获取或泄露。档案室应该防火、防潮、防虫等。
5.员工档案保管期限与销毁。员工档案保管期限一般是5年,5年后可以选择销毁或留存。需要注意的是,销毁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以防止泄露和滥用。
总之,建立规范的员工档案管理制度,可以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员工工作便利性,减少管理风险和成本。
关于本次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和公司档案管理办法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