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购房收房陷阱有哪些呢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低首付购房是不是陷阱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一、虚假宣传风险:假学区房、假地铁房、假商圈房,无预售许可证售房,一房两卖等虚假宣传行为
2、二、签约风险:强制签约、诱导签约、认筹金、诚意金、无合同、电子合同等
3、四、规划风险:违反规划、规划变更不告知、违规修改规划
4、六、烂尾风险:股东争端、管理混乱、资金链断裂、资金挪用、销售困难
5、九、似是而非的不可抗力风险:封土令
6、十、交房风险:未经验收交房,强制交房,先交房后验房,强制收物业费
1、陷阱:导致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的原因很多,不可抗力即是其中之一。
2、陷阱:作为房屋总建筑面积的一部分,分摊面积的多少,直接影响购房者实际获得的使用面积。
3、陷阱:对于预售商品房,特别是约定了精装修的欲售商品房,购房者一定要明确该等商品房的装修标准,防止被开发商以“进口”、“高级”、“先进”等不明确的表述误导。
4、(四)关于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
5、陷阱:尽管从表面上看,房屋所有权是由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与开发商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不应构成其义务。但在实践中,房屋所有权权证颁发的延迟往往是由于开发商手续不完整、未能履行交纳土地出让金、测绘费等义务。
6、陷阱:由于在商品房购房购销过程中,普遍采用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方式分期支付购房款项。而上述贷款是否会得到批准主要依赖开发商提供的担保情况、购房者本人的资信状况等因素。如果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了首期购房款后贷款得不到批准,就会面临无法自行支付全部剩余款项,从而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7、陷阱:有关房屋质量的保修责任,国家已经作了明确规定,在此不再赘述。
8、(七)关于开发商在促销过程中的承诺
9、陷阱:为配合商品房的销售,开发商或个别销售人员都会通过口头介绍、广告宣传等方式在促销过程中就与商品房有关的小区环境、会所、托幼、学校、医院、停车位、物业管理等方面作出承诺。
1、《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2、(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3、(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4、(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5、(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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