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债权人代位权成立需要哪些要件?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债权人代位权成立需要哪些要件、债权人代位权成立需要有什么条件、债权人代位权成立要满足哪些条件,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条件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
3、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
4、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以上就是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债权人代位权法律特征的一些相关要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债权人代位权成立需要哪些要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2、须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及债务人与第三人(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均到清偿期。
3、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权利。
4、须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
1、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
2、债权人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
(1)管辖法院
【重点法条】:《合同法解释(一)》第14条: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重点法条】:《合同法解释(一)》第16条: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
一、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条件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
3、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
4、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二、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我国的代位权制度中,可代位行使...
债权人代位权成立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债权的存在是代位权存在的基础,如果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成立,债权即不存在,债权人自然不享有代位权。
二、债务人须有权利存在
此处所说的权利是:
1、指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
2、债务人的权利主要是债权,但又不完全限于债权,还包括其他权利,如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优先权等。
3、此种权利必须是可以依法请求的。
三、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所谓怠于行使,是指应当而且能够行使而不行使。所谓应当行使,是指若不及时行使权利,权利即有可能消灭或减少其财产价值。所谓能够行使,是指债务人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行使权利的障碍。怠于行使权利的表现主要是根本不主张权利或迟延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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