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的效力?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的性质是什么、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是否有效、劳动合同的职工能不能享受经济补偿,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本文目录一览:

1、 劳动合同的效力

2、 劳动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3、 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是否有效

4、 劳动合同的职工能不能享受经济补偿

一、劳动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的效力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生效后,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1)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任何一方不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当事人可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和提起诉讼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3)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并履行法律规定的特别程序。

4)对劳动合同关系的第三方亦有拘束力,任何人不得故意破坏已经存在的劳动合同,不得引诱或强制劳动合同的当事人违约,否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无效

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

二、劳动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性质是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意义的性质。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是实现劳动权利和招用人员的法律形式。但它还具有社会性质。

因为它还是用人单位招用和组织使用劳动力的手段,其社会经济地位在不同性质的国家是有差别的。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是归资本家私人占有,因而劳动者与资本家订立的劳动合同是一种劳动力卖买契约,它反映的是剥削与被剥削的劳动关系。而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实行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铲除了产生剥削的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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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是否有效

双方在劳动合同中自行约定解除条件的,属于无效约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有明确的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不允许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超出法律规定对解除合同进行约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

四、劳动合同的职工能不能享受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的职工能不能享受经济补偿

符合条件能享受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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