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窝藏罪与包庇罪的一些知识点,和窝藏罪是主犯还是从犯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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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犯
在我国只要确实不知情,没有有意识的帮助逃犯隐匿信息并且帮助其逃跑,一般并不会构成犯罪,也就不会属于从犯。
窝藏罪的构成:明知是犯罪的人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构成窝藏罪。所以,既然主观上不是明知对方是犯罪的人,就不构成窝藏罪。犯窝藏、包庇罪的主观构成上是必须是明知,如果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其提供了住所,那么只要能够证明确实不知情,也没有为其提供逃匿的条件或为其掩盖一般是不会处罚的。
您好,包庇罪的立案标准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罪和包庇罪。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检举人、批评人、证人或者执法人员实行打击报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报复陷害,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受到严重损害的;
2、报复陷害,手段恶劣的;
3、报复陷害,致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的;
4、报复陷害,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关于窝藏罪与包庇罪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