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是什么意思,与劳动合同有哪些不同(集体合同是否可以协商解除)

今天给各位分享集体合同是什么意思,与劳动合同有哪些不同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集体合同是否可以协商解除、集体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集体合同签订中单位一方协商代表中的首席代表由谁担任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集体合同是什么意思,与劳动合同有哪些不同(集体合同是否可以协商解除)

本文目录一览:

1、 集体合同是什么意思,与劳动合同有哪些不同

2、 集体合同是否可以协商解除

3、 集体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4、 集体合同签订中单位一方协商代表中的首席代表由谁担任

一、集体合同是什么意思,与劳动合同有哪些不同

集体合同是什么意思

集体合同又称为团体契约、集体协议等,它是经全体员工或者员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后,由工会或者员工委托的其他代表与用人单位为规范劳动关系订立的,以全体劳动者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为主要内容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不同

第一,签约主体不同。集体合同是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而劳动合同是由劳动者本人与用工单位签订。

第二,签订程序不同。集体合同需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而劳动合同由职工本人与用工单位直接签订。

第三,生效条件不同。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

二、集体合同是否可以协商解除

集体合同是否可以协商解除

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可以解除集体合同。

相关法条:

《集体合同规定》

第三十八条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第三十九条

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规定》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一)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

三、集体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一、集体合同生效的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由劳动行政部门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审查实行属地管辖。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或变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异议的事项经集体协商重新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用人单位一方也应当将文本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四、集体合同签订中单位一方协商代表中的首席代表由谁担任

集体合同签订中单位一方协商代表中的首席代表由谁担任

单位一方的首席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集体协商代表是指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并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的人员。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首席代表不得由非本单位人员代理。

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

协商代表履行职责的期限由被代表方确定。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可以书面委托本单位以外的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三分之一。

集体合同是什么意思,与劳动合同有哪些不同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集体合同是否可以协商解除、集体合同是什么意思,与劳动合同有哪些不同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同时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本文链接:https://www.9gupiao.com/flfg/55188.html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