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太好办,需出村镇证明,证人上报派出所到县公安局审核。

收养公证的办理程序:
(1)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人的申请书成立收养的协议书有识别能力的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上医院的不育,绝育证明等证件。
(2)审查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合法收养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成立收养是否确系当事人自愿,收养人有无不良动机及收养人的经济和健康状况等。
(3)办证经审查后,凡符合收养条件的应予办理收养公证,制作公证书,证明收养成立。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不予办理收养公证,并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当事人对此不服的,可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诉,由授理机关进行处理。
领养证办理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2、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5、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收养证太难办了
在日常生活中,多数夫妻还是想生育一个孩子的,对于两夫妻来说有一个孩子便是两人的精神寄托,同时也是两人的爱情结晶。但是有些夫妻因为一些原因不能正常生育,他们就会考虑领养孩子来进行弥补。但是在中国收养证太难办了,这是为什么呢?
平时,经历过办理领养手续的夫妻都知道整个程序是比较复杂的,同时也不是那么容易的。首先两夫妻需要进行申请,在申请的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具体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来办。如果资料审核不过关,则有可能不能领养孩子。接着相关部门将对收养方进行审查,公证人员会到收养方的街道、单位等进行情况了解。最后便是办证,如果收养方通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查,即可以领养孩子,最后就可以办证了。其实程序不复杂,但是公证人在整个过程中需要层层把关,因此让收养方觉得收养证太难办了。
但是这也是对收养的孩子负责,对于孤儿来说他们即将到一个全新的环境中生活。如果相关部门不认真审核,则有可能导致一些不好的事发生,同时也可能令被领养的孩子受到伤害,所以建议收养方要积极配合。
收养登记证为啥那么难办?因为现在跟过去是不一样的,现在的政策收养孩子,必须要证都齐全,不然是麻烦的,所以收养登证证明是佢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