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

法律规定了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也即确认了自然人的民事主体地位,这是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前提。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既包括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的资格,也包括自然人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民事权利能力的基本特征是什么民事权利能力的法律特征如下:1、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可能性,还没以民事主体带来实际利益。2、民事权利能力包括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3、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由法律加以规定,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没有直接关系。4、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人身的存在是不可分离的,民事主体不能转让或放弃,他人也无权限制或剥夺这种民事权利能力。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什么
二者区别如下:1.二者性质不同。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依法享有民事权力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则是指公民以自己独立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2.开始时间不同。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即享有;民事行为能力则需要达到一定年龄。3.持续的时间不同。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民事行为能力不仅需要达到一定的年龄,而且还必须具备健全的智力。《民法典》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是什么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也就是民事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是作为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条件。民事权利能力的基本法律特征有以下几点:(1)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可能性,还没给民事主体带来实际利益。(2)民事权利能力包括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3)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由法律加以规定,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没有直接关系。(4)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人身的存在是不可分离的,民事主体不能转让或放弃,他人也无权限制或剥夺这种民事权利能力。《民法典》第十三条6868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法典》第十四条6868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是公民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前提。
根据《民法典》第十三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这就说明,公民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所谓出生,按照我国医学界和法学界的观点,是指活着离开母体,婴儿一旦出生,就是我国的公民,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因此,人的出生关系重大,必须在出生证上记明出生时间。
出生证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书,在不少法律关系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证明作用。
婴儿出生后,就成为我国的公民,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与成人一样成为民事主体,享有法律所规定的一切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
所谓死亡,我国法学界和医学界公认的观点,是指心脏停止跳动,停止呼吸。
这是生命的绝对消失,又称生理死亡或自然死亡。
就是其民事权利的消灭,再也不是民事主体,他(她)所参与的一切民事法律关系,均须终止。
《民法典》第十三条: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