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1条的规定,按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或提审的案件,由再审或提审的人民法院在作出新的判决、裁定中确定是否撤销、改变或者维持原判决、裁定;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书送达后,原判决、裁定即视为撤销。

从该条可以看出,法院发现案件确实存在错误而提起再审之后,是可以维持原判的。笔者认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予改判:
1、原判程序上面存在瑕疵,但在事实认定、理由阐述、适用法律方面正确的。
2、原判结果的误差在法官自由裁量幅度范围内的。
3、原判有漏证或错引、漏引法条情况,但并不影响原判结果的。
4、原判应当一并审理,但未审理部分可以另案解决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如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对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或者抗诉,经过审查后,如认为原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裁定。上级法院在审判监督程序中,对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刑事案件,申诉到高院,决定指令中院再审的案件,一般改判的几率大吗?你得看决定指令再审的理由是什么,如果是程序问题的话,那就要看是否足够影响到实体的结果了,单单程序有问题,除非是可能导致对实体处理完全错误,否则很难改判。但如果指令再审理由是原判决对案件事实认定不清,或者关键证据认定上有问题,那改判的概率就会大很多了
检察院抗诉改判的几率有多少
【法律分析】: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改判的几率不一定,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是否改判取决于该判决是否正确。如果判决的案件确有错误,符合改判的条件,人民法院会依法改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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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后二审改判的概率大吗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的,二审是根据事实和法律审理没有几率的说法,如果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可能改判或发回重审。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高院已立案重审,是不是很可能会改判理论上重审和改判无必然联系,重审可能是因为要查事实,或者是因为原判程序违法,导致发回重审,所以重审和是否改判并无必然联系。
但你此处所说的”重审“是”重审“还是”再审“,因为一般情况下重审是在二审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原审事实不清需要发回查事实,或者原审程序违法需要发回才出现重审的,另外重审可以是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或检察院对一审判决(刑事案件)抗诉后,二审法院认为需要发回重审的。还有一种就是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裁定再审后由二审法院再审或者上级法院直接提审再审的案件中,经审查,认为需要发回重审的导致重审。
如果你上述所说的”重审“就是”重审“:一般来说对于不服一审判决上诉或检察院对一审判决(刑事案件)抗诉导致的重审,并不必然导致改判。但若是再审中发回重审的案件,在我国实践中,一般都会改判的,其改判的根据并不是重审,二是再审,因为再审(审判监督程序)是纠错程序,如果没有错,何来再审,既然启动了再审那就说明有错,既然有错而启动了纠错程序,那基本上就会改判的。
如果你上述所说的”重审“实际上是”再审“:那么基本上就会改判的,理由前面已经予以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