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立案能否采取刑事扣留行为(刑事立案后对嫌疑人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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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立案能否采取刑事扣留行为(刑事立案后对嫌疑人采取的措施)

一、刑事案件是不是只要一立案,嫌疑人马上就会被刑事拘留

1、刑事案件立案,没有证据是不会拘留任何人的,立案到逮捕是有过程的.

2、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3、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4、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5、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6、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7、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8、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9、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二、刑事拘留30天了算不算立案

当然算立案。公安机关在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需要对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展开侦查时,就必须报请立案,在立案后,如果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釆取强制措施,那么根据案情可在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三种强制措施中选择一种使用。所以已经刑事拘留30天肯定是已经立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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