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嘉峪关市失业保险注意事项查询,以及办理失业保险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1、养老保险缴费原则上满15周年,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
2、一般类疾病住院出院后满1年;
3、恶性肿瘤、尿毒症、肢体瘫等难以康复的严重性疾病住院出院后医疗期满;
4、精神类疾病住院出院后年满5年,且有5年系统治疗诊断记录。
1、县以上医院出具医疗诊断材料原件一份;
2、劳动鉴定表或鉴定结论书原件一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定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公示回执单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6、个人申请报告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7、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的人事档案原件,及档案中招工登记表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应征入伍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失业补助金是有期限发放的,错过就没有了
下岗不代表失业,可以再就业,工龄接着算,仍然按照国家规定的男60周岁,女50周岁退休。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参保缴费不足1年、辞职)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符合申领条件且资料提供齐全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符合领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不能申领失业补助金:
1.参保地不在嘉峪关市。未在嘉峪关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
2.正在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现正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3.失业后重新就业参保缴费。失业后被用人单位招录重新就业现以单位在职职工身份参加任何一项社会保险并由其单位缴纳保险费的人员(含2020年12月参加社会保险后当月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4.资料提交不全,无法查证参保缴费记录。未按要求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证明其参保缴费信息,或通过“五险合一”信息系统、历史档案查询等多渠道也无法证明其有参保缴费的人员;
5.停发失业补助金情形。失业补助金领金期满的人员、已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被判刑收监执行的人员;
6.不在扩围政策范围内。1999年《失业保险条例》颁布前的失业人员;
7.虚报冒领。经查实提交虚假资料、冒领、骗领的人员;
8.经商办企业。已经商办企或注册从事个体经营活动户、或者以股东以及合伙人身份参与企业经营及分红的人员。
9.失业农民工。已领取过一次性生活补助的失业农民工不再申领失补助金。
通过对申领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现将不符合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人员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来电咨询,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监督。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嘉峪关市失业保险注意事项查询和办理失业保险需要什么材料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