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宣告的条件有哪些要求(破产受理到破产宣告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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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宣告的条件有哪些要求(破产受理到破产宣告的期限)

一、做坏账处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3、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4、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5、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6、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7、注意,符合《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规定条件的坏账损失,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山东个人申请破产的条件

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公司宣告破产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公司或者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才进入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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