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二审如何申请再审程序和申请再审案件程序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审,二审,再审分为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民事案件一审要经过立案,后开庭审判,一审判决生效15日内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审判决生效后,两年内,如果有新的事实证据推翻原判决,可以向原审法院或者上级法院提起申诉。双方都是公民或者一方,人数众多。既可以在原审法院提起申诉,也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申诉。
1、二审往往是案件审理的最终阶段了,就算一方对于判决不满意,也不能再进行上诉。但是如果发现新的证据,特别是对于改变案件判决有决定性的证据,就能够有机会申请再审。
2、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3、(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4、(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5、(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6、(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7、(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8、(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9、(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10、(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11、(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12、(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13、(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14、(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15、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16、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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