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仲裁的执行管辖权(诉前保全有管辖权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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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仲裁的执行管辖权(诉前保全有管辖权的法院)

一、管辖与仲裁的联系、区别

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是在发生劳动争议地方管辖范围内的仲裁委员会递交申请。不在管辖区内的基本不受理的

二、既约定了仲裁又约定了法院管辖的情况下,怎么办

这种约定属于无效的约定。当事人不能选择仲裁。只能到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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