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计生局电话号码(保定计生局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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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计生局电话号码(保定计生局电话号码)

一、桂林双女户补贴多少钱

根据桂林市计划生育条例,双女户是指一对夫妇只生育过两个女孩的家庭。对于符合条件的双女户,桂林市政府会给予一定的奖励扶助。具体标准如下:

1、对于已经实施节育手术的双女户,桂林市政府会给予2000元的绝育奖励。

2、对于未实施节育手术的双女户,桂林市政府会给予1000元的奖励扶助。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标准可能会因为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如果您需要了解最新的桂林市双女户奖励扶助标准,请咨询当地计划生育部门或者相关政府部门。

二、桂林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

1、(一)女职工生育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顺产的支付10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支付1800元。

2、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直接引起疾病的,在产褥期间所发生的并符合有关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褥期后所发生的医疗费,已参加医疗保险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3、(二)女职工计划内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支付300元;满4个月不满7个月的支付500元。

4、(三)女职工生育难产死亡,参照桂政劳险字[1995]23号文第一、四条的规定支付丧葬费和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费。

5、(四)职工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支付20元,流产、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分别支付300元。

6、(五)男职工的配偶生育而未享受国家有关生育补偿待遇的,支付1000元生育补偿费;难产死亡的按本条第(三)项规定处理。

7、1.女职工顺产享受98天生育津贴;

8、2.难产,在顺产基础上增加15天生育津贴;

9、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

10、符合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单位按规定为职工参保缴费满270天,且职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仍与单位有劳动关系并为继续缴费状态,单位在职工生育或手术之日起180天内申报。

三、2023年桂林市中考加分政策

户籍在桂林市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中考一律加5分。

2、十个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考生(市区的除外):+20分

桂林市区外的苗、瑶、侗、毛南、仫佬、回、彝、京、水、仡佬十个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中考考生一律加20分。这里有一个前提限制,必须是市区外的十个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考生。比如,小王同学民族属于仡佬族,但户口却在桂林市,小王同学按照市区少数民族只能加5分。

3、非龙胜、恭城、资源、灌阳县非十个世居少数民族:+7分

比如张三同学户籍是平乐县,是壮族,不是十个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如果张三同学在平乐县参加中考,则张三同学中考的时候可以加7分。如果张三同学是在桂林市区参加中考,那正能加5分。

少数民族加分的初衷在于支持少数民族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共同进步,充分体现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社会优越性。毕竟,少数民族人口少,尤其在偏远地区少数民族教育还很落后。培养更多优秀的少数民族学子也是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政策方针。

1、龙胜、恭城、资源三县考生:+20分

这里的地域加分是指户籍在该区域内,且中考录取也在该区域内。

比如李四同学户籍是龙胜县,但该生在桂林市某民办中学读书。如果该生在中考前在桂林市区提交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双合法材料,那就意味着李四同学不再回龙胜县参加中考录取,那么李四同学就不再享受加20分的政策了。

比如张三同学户籍恭城,但在灵川县读书。并且在灵川县递交了双合法材料,那么该生也将不再享受地域加分了。

三侨考生是指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

1、桂林市在农村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或者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一律加20分。

2、农村计生考生需要提供《桂林市中考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登记表》,该表需要加盖3个公章(大桂林市户口所在地村委会、乡镇计生办、县计生局)。中考报名的时候需要上传独生子女证或结扎证。

此农村计生政策仅针对桂林市域,外省、外市流入的考生没有计生加分。

特别说明:中考加分不可以重复哦,如有重复按照最高加分计入总分。

四、桂林男性产假多少天2023新规定

1、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

2、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五十日,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

4、所以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广西女职工,享受不少于148天的产假。

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三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禁止违法生育子女。

6、第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批准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7、(一)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8、(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9、(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未生育过的;

10、(四)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专家进行医学鉴定确诊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11、(五)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因伤致残,经依法鉴定,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

12、(六)夫妻双方定居在国境线五公里以内的乡村且连续居住十年以上,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13、(七)法律、法规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14、夫妻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自主安排生育一胎子女;夫妻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的,可以自主安排生育两个子女。

15、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已各生育一个子女的,可以自主安排生育一胎子女。

16、夫妻一方为本自治区户籍,另一方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17、第十五条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持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其他相关证件,向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批准领取再生育证后,方可生育。

18、二、2021年桂林陪产假规定多少天

19、我国男性享有陪产假,各地出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也有明确规定。以《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例,条例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2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护理假十五日,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2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三十日。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照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但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护理假十五日,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五、广西桂林如何办理准生证

1、准备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如已婚)、居住证(如有)、单位证明(如在职)、申请表格等。

2、前往当地人口计生部门:申请人需前往所在地的乡级人口计生部门(四城区在居委)办理准生证。

3、填写申请表格:在人口计生部门领取并填写《桂林市〈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申领表》,并由所在单位或村(居)委签署意见(盖章)。

4、提交材料:将填写完整的申领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人口计生部门。

5、审核和登记:人口计生部门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准生登记。

6、领取准生证: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人口计生部门领取准生证。

7、请注意,具体的办理流程可能会因地区政策和规定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的人口计生部门或相关机构,以确保获得最准确的办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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