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加班就扣工资的行为合法吗(拒绝加班违反劳动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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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加班就扣工资的行为合法吗(拒绝加班违反劳动法吗)

本文目录

  1. 公司以亏损为由,拖欠克扣员工加班费,这样合理吗
  2. 公司放假扣正班工资合理吗
  3. 物业公司让员工加班却不给钱。找领导要钱就开除员工,这样做合法吗
  4. 扣绩效工资违反劳动法吗
  5. 公司要求周六、周日加班,但是不按双倍工资计薪,以调休为借口,请问这样是否合理
  6. 拖欠和克扣打工者工资的行为应该被定为什么罪对此你怎么看
  7. 周日不上班要请假,不然算旷工,这种强制加班合理吗

公司以亏损为由,拖欠克扣员工加班费,这样合理吗

谢邀回答!

我个人感觉公司亏损,应该属于公司决策层的管理行为,不能因为公司亏损,把责任转嫁给公司员工心上,员工只是命令的服从者。

员工为公司打工,按劳动法合同法规定,公司必须给劳动者应有的报酬。如果公司没有履行预先约定,单方以公司亏损为由,克扣员工工资和加班工资则视为违法行为,违法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个问题不存在合理不合理,而是存在是否违法,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国现在己有劳动法。有了法律,就应该以法办事。

我说的对否?望友点评!

公司放假扣正班工资合理吗

如题,如果公司放假是非劳动者的原因,公司扣正班工资,肯定是不合理的,相关的工资支付条例第12条就有明确规定:公司原因需要放假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即通常说的一个月),公司须按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不包括加班班等额外的)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劳动者如果有上班情形下,就要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如果没有上班的情况下,每个地方规定不一样,一般是最低工资的70-80%左右。当然,听你说的意思,应该是公司主动给你放了几天假,所以公司要扣你正班工资,这是违法的,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流程:

1,首先,明确跟公司协商,按相关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扣正班工资不合理也不合法,要求公司正常支付正常上班的工资,放假期间的工资,应按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精确到每一天计算,这里不一一详述,同时,做为劳动者,如果公司坚持扣你的正班工资,你就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资条等,能证明公司扣了你正班工资的证明,采取第二步;

2,如果你不想在公司做下去,可以拿着证据投诉到当地劳动督查大队,请求公司放发你应得的工资,并且,你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要求:N倍赔偿金,一般这种情形,公司也会一直上诉,可能要花时间,一审二审才最终落定,所以说劳动者耗不起。当然,你如果想继续在公司上班,暂时就这样做下去,以后如果不想做了,这扣正常上班工资的事,再处理投诉。

在外务工,只要涉及到工资和劳动关系,劳动者第一时间要拿到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为以后可能的官司提取有利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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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让员工加班却不给钱。找领导要钱就开除员工,这样做合法吗

随意开除当然是不合法的,首先合法的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只有在劳动者严重违纪、刑事犯罪等情况下才能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否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另外加班应当支付加班费也是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如果你不想干了,可以以单位未足额支付加班费训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扣绩效工资违反劳动法吗

不用做任何调研,我们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100%的职场人对于“绩效工资”有着高度的注意力。换句话说,“绩效工资”是职场人最关心的一件事情,因为它与员工们的贴身利益太紧密。所以,我们有必要把“绩效工资”这个话题好好解析一下。

扣绩效工资违反劳动法吗?这问题,我们先放一放,最后给出答案。我们需要先搞清楚,绩效工资在国家相关的劳动法规里的一些相关条例,以及绩效工资到底是个什么“货色”。

我们先把与“工资”相关的规律条款列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章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章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3.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一号《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在第二章第四条对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是: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国家允许“用人单位”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就意味着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来确定工资的结构和如何进行分配。在这一点上,如果一个公司把工资切分成“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是符合国家这一规定的。也就是说,一个公司把工资切分成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与国家的法律法规是没有抵触的。这为“绩效工资”本身的合法性找到了依据。

但题主问的核心是“扣绩效工资”是否违反劳动法。这个“扣”字,伤害了多少职场人的心,我们不得而知,但的确让所有的职场人反感。这个“扣”字的全称是“克扣”。劳动法中“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明确了一个法规:“不得克扣”。即:克扣绩效工资,就等于违反劳动法。但是,到底什么算“克扣”,什么不算克扣?国家对“克扣”也有明文规定。根据国家《工资支付崭新规定的补充规定》中第三条的规定:“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这里的规范传达给我们一个信息:按照后五条减发工资,就是合规的;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的,就是违规的。

什么叫无正当理由扣减?就是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标示的扣减的情况,公司合法的制度中没有规定的扣减情况。换句话解释: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扣减”条件,或公司的合法制度中没有明确“扣减”条件的,都属于不正当。

有人可能会问:公司的制度中当然都有规定“扣绩效工资”的条件。可以这些公司的制度,如果本身就不合法,按照不合法的公司制度扣减绩效工资就是违反劳动法。什么情况下,公司的制度不合法?如果用人单位的制度没有经过职代会通过,没有进行公示告知劳动者,都属于不合法的制度,那么扣减绩效工资就不合法。这个条例,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四款: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说到这里,其实题主的问题就有两个答案和结论了。

第一,公司扣减绩效工资并没有违反劳动法,前提条件是,公司扣减绩效工资时,有合法的依据:1)这个“依据”在公司和劳动者双方签字的劳动合同中已经写明,员工认可;2)这个“依据”的制度,经过了民主程序,公示过(照片、录像为证),职代会表决通过(签字)。

第二,公司扣减绩效工资违反劳动法。因为:公司在劳动合同中没有写明扣减的条件,或者公司“扣减绩效工资”的制度,没有经过民主程序,没有公示过,没有职代会通过的(签字)证明。

需要说明的是,公司对于绩效工资的定义不尽相同。

多数公司,尤其是民营企业和国企,把绩效工资当做Offer中承诺的工资的一部分。也就是,员工的工资被切成了两块:一块是肯定可以拿到的(基本工资或基础工资),一块是不一定拿多少的(绩效工资)。原定给一个员工每月10000万工资,结果,只能拿到8000元,因为固定给了6000元,剩下的4000元,因为绩效考核后只剩下2000元。

有些公司,尤其是外资企业,offer中的工资是必须给的,不存在绩效工资包含在内的情况。所以,offer上承诺每月支付10000元,那就会拿到10000元。但是,如果你的绩效完成得出色,会另外有一份绩效工资,也就是“绩效工资”是正式工资之外的一种个人绩效奖励性工资。所以,同样的offer,在外企可能会拿到12000元,多出来的那2000元,是绩效工资。

我觉得绩效工资是个好东西,但是违背了“绩效”的本义的绩效工资,都会让一个企业走得跌跌撞撞,步履艰难。绩效工资的本义是激励员工更加积极地工作,但有些公司的确把绩效工资搞成了一把砍自己的刀,让大部分员工“怀恨在心”。一群怀恨在心的员工,会把一个企业搞成什么样子,我不用说,大家都知道。

公司要求周六、周日加班,但是不按双倍工资计薪,以调休为借口,请问这样是否合理

一,可以啊!是明显违反劳动法有关规定的行为,靠一两个人力量微微不足道,告不倒他,成不了气候。二,那一年二月份都没有三十日,这位老板也是犯了非常低级错误,看来这个单位也不算正规,一般的单位是不会出现这样所谓的玩笑。三,而且那一年二月份大多数都是春节,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惠民政策,就是想尽一切方法让人们提前领到二月份工资,各大银行也有专门窗口,不知道这位老板是有意还是无意?四,如果单位资金短缺,本月不能及时兑现职工的工资,可以跟大家讲清楚,不要强自夺理,摆不上桌面的论调去欺骗职工。

拖欠和克扣打工者工资的行为应该被定为什么罪对此你怎么看

首先我作为一个在公司上班的职员,我必须要说的是拖欠和克扣工资都是非常不正确的事情。但是这种情况发生得非常的普遍,我相信很多人都有遇到过。

我曾经手底下招过一个员工,他过来的时候告诉我,上一家公司已经有三个月没有发工资了。我当时一听内心一软,虽然他当时的各方面的条件都没有达到我的预期,但是我还是把它给留下来了,因为我觉得再不把她安排一份工作,他可能就没饭吃了。

但是你要说这种行为应该被定为什么罪,我真的不建议把它定成罪,然后把老板关进去,坐牢这种事情我是不同意的。

首先一个运营正常的公司,他是不可能去拖欠和克扣打工者的工资的。因为他一旦这样去做,就说明公司的经营出现了困难,那么他手底下的人就会人心浮动,很有可能就经营不下去了。作为公司的老板来说,他手底下的任何人出去都能重新再找一份饭碗,但对于老板来说那可就是自己的一份事业了断掉了呀。所以对于一般运营正常的公司来说,老板都会尽量的去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而一旦这种事情真的发生了,我相信在这个公司里面最痛苦的人不是员工而是他的老板。

并且现在法律非常的健全,一旦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方法,迫使老板哪怕借高利贷,都得把员工的薪资给发了。

所以一般情况下,上班的职员不太容易遇到这样的情况。即便遇到了这些公司的职员,还是可以通过相应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

真正让我感觉到非常忧心的是,每年的年底都有大量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这是让我感受到最难受的一件事情。

农民工和我们城市里面上班的职员有非常大的区别,那就是他们很多人都不懂法律,并且在过年的时候都急切的想要回家,没有时间陪着那些包工头以及工程甲方们进行纠缠。

而农民工拿不到工资,主要是由于这样几个原因,第一个是甲方不给结账。这种情况还是比较普遍的,农民工跟着他们的包工头来进城打工,但是到年底甲方没有给包工头进行结账,包工头自然也没有钱来给农民工进行结账,所以这个时候,农民工就非常非常的困难了。

尤其是很多时候,所谓的甲方还都是一些政府机构。前些年这样的事情闹出来的动静是非常大的,所以国家三令五申一定要解决这些问题,从这两年来看,确实这方面的问题解决的还算是可以的。

但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甲方把钱结给了包工头,但是包工头卷钱跑路了。这种情况是最令人憎恶的事情了。如果提主询问的是这种问题的话,我非常建议把这样的包工头被抓起来,然后送进监狱里面关起来。

至于关多长时间,我建议有这样一个量刑标准,就是1万块钱关一个月。你卷了100万跑,那你就在监狱里面关上一百个月。

除了量刑,我觉得还有必要增加一个罚款。就是你卷了多少钱跑路,那就罚你多少钱。你卷款跑路了100万,那就罚你100万。

我相信通过严刑峻法是可以解决此类的问题了。

以上文字是我的个人观点,如果各位看官有不同的观点,欢迎在评论区中给我留言,我会认真的答复每一条留言的。

如果你喜欢我的回答,可以给我点赞并关注我,我在这里谢谢大家了。

周日不上班要请假,不然算旷工,这种强制加班合理吗

是领导要求加班的话不算,不是加班的话,是照常上班就算。看工作制度及你所从事的行业,身为普通的上班族基本都是要加班的,除非你有更好的出路,否则我建议你还是和领导处好关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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