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成都市就业证信息变更满足证件有哪些要求的一些知识点,和户口迁移后哪些证件要更换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一、灵活就业需要的资料:
(1)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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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妥的《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一式三份,并经劳动者本人签名或盖章。
(3)属已办理失业登记且失业登记仍有效的人员,还需提供《成都市就业失业手册》或原《失业证》。
(4)属从事个体经营或开办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的自主创业劳动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填写《成都市劳动用工单位资料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5)属在未列入单位社团登记、民办非企业登记统计和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组织提供的岗位从事灵活就业的劳动者,须提供与雇主签订的劳动协议书。
(6)流动人员在本市暂住证复印件(已办理暂住登记但未领取暂住证的可出示办理回执并提交复印件)。
(7)已婚育龄女性流动人员有效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
二、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
包括:在各级档案寄存机构寄存档案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辞职人员、自谋职业人员,档案寄存期间经劳动人事部门批准退休人员,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未就业人员,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不包括: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和建立劳动关系的私营企业就业人员。
一、灵活就业需要的资料:
(1)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2)填妥的《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一式三份,并经劳动者本人签名或盖章。
(3)属已办理失业登记且失业登记仍有效的人员,还需提供《成都市就业失业手册》或原《失业证》。
(4)属从事个体经营或开办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的自主创业劳动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填写《成都市劳动用工单位资料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5)属在未列入单位社团登记、民办非企业登记统计和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组织提供的岗位从事灵活就业的劳动者,须提供与雇主签订的劳动协议书。
(6)流动人员在本市暂住证复印件(已办理暂住登记但未领取暂住证的可出示办理回执并提交复印件)。
(7)已婚育龄女性流动人员有效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
二、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
包括:在各级档案寄存机构寄存档案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辞职人员、自谋职业人员,档案寄存期间经劳动人事部门批准退休人员,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未就业人员,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不包括: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和建立劳动关系的私营企业就业人员。
上面的内容就是华律网小编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对成都办理灵活就业需要的材料是什么做出了详细介绍。如果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停止职工社保参保登记,然后自己再重新进行参保登记。职工社保缴纳的是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险和失业险以及婚育险,而灵活就业人员只是缴纳的是二险,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因为二者的缴费险种不同,所以享受的待遇也就不一样。
办理就业登记证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2、1寸免冠照片1张;
3、填写并提交《个人就业登记表》或《个人终止就业(失业)登记表》;
4、根据申请人的不同情况,需提交的材料:(1)新成长劳动力,从事灵活就业和社区就业后失业的人员,可直接申请办理;(2)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就业转失业人员,应提供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3)原个体经营业主,应提供当地工商部门出具的歇业证明;(4)失地农民,应提供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征用有关证明或土地流转合同;(5)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异地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出具毕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出具《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仅在毕业年度适用);(6)农业职业经理人,应提供由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评价委员会颁发的《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7)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人员,应提供原所在部队出具的复员退役证明;(8)刑释解教人员,应提供劳改、劳教部门出具的证明;(9)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非本市户籍在常住地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又失业的,应提供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和常住地就业6个月以上的证明。
办理条件:
(一)失业人员可在办理失业登记时申领;
(二)符合享受“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人员和“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在办理税收优惠政策时申领;
(三)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在办理就业登记时可同时申领;
(四)在高校大学生在校期间可申领。
办理程序:
(一)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
(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定;
(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放《就业创业证》。
所需要材料:
(一)申领《就业创业证》,除办理相关业务(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外,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大一寸彩照1张。
(二)在本省高校大学生在校期间申领的需要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学生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就业创业证》信息变更
劳动者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填写《市用人单位(劳动者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按照以下方式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基本信息变更手续:
(一)劳动者姓名、身份证信息发生变更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大一寸彩色照片1张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核发新的《就业创业证》;
(二)劳动者的其他信息(包括户籍、民族、常住地址、学历、职业技能等)发生变更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劳动者户籍信息发生变更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一、成都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办理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没有在任何组织中就业,也没有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正在从事自行车修理、服装织补、修鞋、配钥匙、卖早点等社区服务性工作,且从事该职业的收入是其主要生活来源,参加了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及毕业后3年内从事灵活就业并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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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都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办理资料
1、申请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2-3页和6-7页)(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社保参保记录(加盖社保公章);
4、中国银行社保代扣协议复印件;
5、中国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6、申请人户口簿复印件(户主申请人所在页);
7、灵活就业登记表;
8、灵活就业现场工作照;
9、灵活就业辖区公示照;。
10、《四川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
11、核实记录表;
12、《灵活就业享受社保补贴人员增减表》。
三、成都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办理流程
1、申报补贴本人每月初提供补贴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
2、社区初审合格并对符合条件人员在辖区进行公示;
3、上报街镇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复核;
4、社服中心复核合格后对材料初审并通过四维系统进行校验和录入;
5、在四维系统中完成复核;
6、汇总上报市就业局;
7、市就业局审核;
8、人社局、财政局审批;
9、市就业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报人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内。
四、成都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00-17:00;
五、成都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六、成都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办理地点
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福字街86号邮政编码:610016
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邮政编码:610000
金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65号邮政编码:610031
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西部智谷B区22号楼3单元
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二环路东一段148号邮政编码:610051
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邮政编码:610303
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新都区清源路90号邮政编码:610500
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60227邮政编码:611130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都江堰市天府大道邮编:611830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彭州市金彭东路81号邮政编码:611930
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邛崃市临邛镇司马大道168号邮政编码:611530
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崇州市昌明路1号政府二楼(原人事局)崇州市蜀州中路426号(原劳动保障局)
邮政编码:611230
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金堂县赵镇十里大道二段89号邮政编码:610400
双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双流县东升街道花园社区10组邮政编码:610200
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郫县郫筒镇何公路9号邮政编码:611730
大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大邑县晋原镇观音阁街西段126号邮编:611330
大邑县人事局
地址:大邑县东壕沟北段199号邮编:611330
蒲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蒲江县桫椤路上段73号邮政编码:611630
有效期是一年。就业创业证的前身是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证,有效期为一年,持失业证的失业人员应于到期前15日内到原发证机构进行延期审验,未经审验的失业证视为无效证件。就业后,失业证自动失效,自创业者可享受三年优惠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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