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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一,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
a、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b、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c、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d、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e、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
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三,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
其领取金额一般为当地最低生活水平左右。如果参保了失业保险,可以在失业状态下享受失业补贴金。
综合上面所说的,失业金的给予只有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才能给予。特别要注意的是,失业金的申请,必须满足劳动者被迫停止就业的条件。如果是属于自己主动离职的,即使其它的情况符合条件,也是不能申请的。
《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前款第(二)项所称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
(二)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单位解聘、辞退、除名或开除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一般按照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70%执行;省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后,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还可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离职申请失业补助金的时间,法律没有作出限制性规定。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以上即可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有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从申领之月起计算。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
保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40%,统筹地区结合当地就业形势和基金支付能力确定具体标准。
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
一、成都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1.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
二、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到社保局办理;
2.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到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手册
3.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处签发《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单位及时将其送达失业人员本人
4.失业人员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60日内,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就业局培训处、职介中心分别办理职业培训登记和求职登记
5.失业人员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按月签领失业保险金
三、领取标准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新津县按每人每月1050元执行。
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按每人每月966元执行。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按规定作相应调整。
四、领取期限
15日内审核确认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资格和期限
五、领取材料
1.单位对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意见(文件)
2.劳动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3.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同页正反面)
4.失业人员户口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5.《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
6.本人一寸免冠照片6张
六、办理地点
用人单位参保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成都市社保局
地址:成都市人民政府第四办公区(二环路北一段四号营门口立交桥侧劳动保障大厦)
电话:028-87706992、028-87706993
1、申请时必须是企业的在职职工,同时缴纳失业保险累计满一年以上。
2、证书必须是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列明。
3、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初级会计技能补贴是一次性补贴,只能申领一次,一般要求考生要在申领证书后12个月内申领。
需要上传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社会保险卡(或银行卡)的电子版(扫描或拍照生成的电子文件),在网上自主选择审批部门。
初级会计补贴申请流程: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初级会计证补贴。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进行审核,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审核通过后,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答:可以!
成都失业补助金最新消息: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保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不足2年的省份,可结合本地区就业形势和基金支付能力,制定具体实施政策,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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