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四川成都工伤待遇涉及到哪些赔偿项目的一些知识点,和四川省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标准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一、《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停工留薪,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川省政府发[2003]42号
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14个月,六级伤残12个月。患职业病需长期治疗的其他工伤人员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60个月,六级伤残48个月。七至十级工伤人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七级伤残36个月,八级伤残26个月,九级伤残16个月,十级伤残10个月。
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数额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你每个月的工资。(详见《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注意:基本上公司只会给你计算基本工资,而不会计算绩效工资,这时候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见《工商保险条例》第31条)
2、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成都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详见《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川省政府发[2003]42号)。
1和2的金额加起来就是你能够拿到的金额。
以上回答来自丑陋的保险人网
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提交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后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1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补齐全部材料后受理。
第二步:对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后,进行调查核实。
第三步:在60日内,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作出认定结论,由窗口工作人员将认定结论送达申请人。
工伤医疗待遇
1.医疗、康复和辅助器具费用: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实报实销
2.伙食、交通、食宿费:根据四川省相关规定实施
3.工资、福利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不变,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经鉴定后,延长期不超过12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由单位负责
工伤伤残待遇
1.护理费:评定伤残等级和护理等级后,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支付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级按本人工资的11个月发给
3.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18个月。
关于伤残待遇中提到的本人工资,规定是这样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缴费工资是应得工资(包括加班费、各种补贴等),不是实得工资。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是按本人工资扣除社保费用和个人所得税的,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到手工资。停工留薪期以医院出具的休假单为准。
具体细节还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12333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个月个人工资(按照个人社保缴纳基数由社保基金支付)。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8221126(38221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成都)、6为9级赔偿6个月,由社保基金支付)。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0(计算方法同上、此为公司赔付)。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主张医院伙食费;治疗期间看病往来的交通费,住宿费;依据第三十条第六款主张康复治疗费;依据第三十一条主张辅助器械费;依据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第三十四条主张护理费;依据第三十三条主张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不变。
成都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三、辅助器具费用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九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成都九级工伤赔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九级为16个月工资。
成都工伤伤残9级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间工资补偿费用、停工留薪期间护理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的补助金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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