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引起的撤销权的条件是什么,合同对第三人有哪些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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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引起的撤销权的条件是什么,合同对第三人有哪些效力

本文目录一览:

1、 行使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引起的撤销权的条件是什么

2、 合同对第三人有哪些效力

3、 合同法赋予了债务人哪些权利

4、 合同履行地点如何确定

一、行使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引起的撤销权的条件是什么

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三种情形是:

1.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引起的撤销权。

2.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引起的撤销权。

3.因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引起的撤销权。

二.行使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引起的撤销权的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合同关系)存在。债权的存在是撤销权存在的基础,如果合同关系并不成立,或合同被撤销、被宣告无效、被解除等,债权也就不存在,债权人自然不应该享有撤销权。

2.债务人须有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存在。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为前提,如果债务人不享有到期的债权,债权人也就不能行使撤销权。所谓到期债权,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所享有的债权已到清偿期(履行期限)。如果这种债权未到清偿期,债务人无权行使债权,从而债权...

二、合同对第三人有哪些效力

合同对第三人有哪些效力

一、第三人利益合同、合同中的第三人

1、第三人利益合同不是一个固有的合同类型,而是某特定类型合同当事人约定,使第三人可以向人直接请求给付,从而取得人地位。

2、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3、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又称第三人利益合同、第三人权利合同、利他合同;指为第三人设定利益,以向第三人给付为标的的合同,即第三人因合同当事人的约定直接从当事人一方取得债权的合同;而另一方当事人依约定应向第三人为给付,并依相对人的承诺而发生效力的合同。

4、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效力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效力,首先体现为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取得。第三人是否知道当事人间订立的合同,以及是否有行为能力,对其权利之取得...

三、合同法赋予了债务人哪些权利

债务人的合法权利有哪些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二、先履行抗辩权。

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后履行抗辩权。

三、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单方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四、债权无效抗辩权。

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

四、合同履行地点如何确定

履行地点是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受领给付的地点,履行地点直接关系到履行的费用和时间。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履行地点往往是纠纷发生以后用来确定适用的法律的根据。

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债务人就应当在该地点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应当在该履行地点接受债务人的履行行为。如果合同约定不明确的,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履行地点仍然无法确定的,则根据标的的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履行地点。如果合同约定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如果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合同履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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