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矿罪判决书,非法采矿罪情节严重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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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矿罪判决书,非法采矿罪情节严重怎么处罚

本文目录一览:

1、 非法采矿罪判决书

2、 非法采矿罪情节严重怎么处罚

3、 非法采矿罪认定

4、 非法采矿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一、非法采矿罪判决书

非法采矿罪判决书

公诉机关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许某某。

辩护人xx、xx,xxxxxx律师。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以眉东检公诉刑诉[2015]41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许某某犯非法采矿罪,于2015年9月3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夏丽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许某某及其辩护人周崇新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后报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0年6月2日,被告人许某某与妻子李某某从谌某全处买下位于眉山市岷东新区富牛镇牛路口村6组的眉山市东坡区岷江二桥东鑫页岩机砖厂,投资人姓名为李某某,但该砖厂实际控制人为许某某。被告人许某某聘用了许某某甲、刘某某负责该厂日常管理及生产。因之前谌某...

二、非法采矿罪情节严重怎么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采矿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

非法采矿通常缺乏一定的技术设备和科学管理,因而在采矿过程时常伴有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非法采矿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不同之处在于:

(一)客体不同。

非法采矿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矿产资源的管理制度,而重大责任事故罪所侵犯的客体则是社会的公共安全,主要是指企业、事业单位中不特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的安全。

(二)客观方面不同。

非法采矿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者虽有采矿许可证,但不按采矿...

三、非法采矿罪认定

(一)区分本罪与破坏性采矿罪的界限

两罪所不同的主要表现在客观特征上,非法采矿罪是违反矿产资源法,在无证的情况下所实施的非法采矿,或者进人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的行为,而破坏性采矿罪,则是在持有采矿许可证的前提下,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二)非法采矿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重大劳动安全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非法采矿行为,是由于采矿单位或个人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采矿条件而在未予以颁发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进行矿产资源开采的,通常缺乏一定的技术设备和科学管理,因而,在非法采矿过程时常伴有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非法采矿与二罪的不同之处在于

(1)客体不同...

四、非法采矿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一、非法采矿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了国家对矿产资源和矿业生产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非法采矿,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非法采矿,即无证开采,是指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者虽有采矿许可证,但不按采矿许可证上采矿范围等要求的,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一般限于直接责任人员,具体包括国营、集体或乡镇矿山企业中作出非法采矿决策的领导人员和主要执行人员以及聚众非法采矿的煽动、组织、指挥人员和个体采矿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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