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调整后是怎样的?温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资料有哪些要求?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温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调整后是怎样的、温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资料有哪些、温州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的申请条件有哪些、温州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的申请需要哪些材料,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2015年温州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度是多少呢?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温州市对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度进行了调整,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部分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的单位,可按《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温政办〔2007〕94号)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属于企业性质的单位,要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最低不得低于各5%),需根据《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实施办法》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并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同意,报有关分中心、管理部核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予以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对部分原先以“低门槛进入”原则建立住房公积金的非公有制单位,应按逐步到位缴存...
温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资料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以下简称提取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及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须根据不同的提取情形,分别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
(1)购买自住“二手”住房的提取。提供契税证或房屋销售专用发票、房屋所有权证。
(2)购买自住商品住房的提取。提供房屋销售专用发票或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经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或预售、销售)合同。
(3)购买自住公有住房的提取。提供房屋销售专用发票、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和公房出售审批证明。
为缓解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压力,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支持力度,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5年9月1日起,在市区和平阳、泰顺两地推出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业务。那么,温州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呢?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来简单介绍一下吧。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本人及配偶在温州市未办理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办理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已还清,且符合再次申请的有关规定;
3、申请人在申请地行政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其房屋座落的具体位置已明确,有关手续齐全、合法、有效,且申请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时间在6个月以内;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规定偿还贷...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5年9月1日起,在市区和平阳、泰顺两地推出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业务。那么,温州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贴贷款的申请材料有哪些呢?华律网对此进行了详尽的整理,具体情况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配偶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明,有效期30天。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及离婚后未再婚证明);
3、户口簿(户口簿里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关系不明确的,或未成年子女户口未登记的需提供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
4、家庭住房套数查询证明(凭管理机构查询联系单到房屋主管部门查询,有效期30天);
5、个人信用报告(有效期30天);
6、除申请人及其配偶以外的房屋所有权其他共有人身份证明;
7、借款人银行借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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