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制度如何完善,法定继承中应当如何分配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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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制度如何完善,法定继承中应当如何分配遗产

本文目录一览:

1、 法定继承制度如何完善

2、 法定继承中应当如何分配遗产

3、 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序人

4、 法定继承中的遗产怎么分配

一、法定继承制度如何完善

法定继承制度如何完善

(一)扩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公民拥有的私有财产的数量和种类逐渐增多,而我国公民的私有财产得到应有的保护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因此当公民死亡后有私有财产,则财产应归属于继承人所有。但是由于我国长期坚持实施计划生育政策,造成近年来独生子女的比例逐年升高,导致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也在不断的缩小,因此我国应该学习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以我国的实际情况为基本,适当的扩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国外法定继承人范围较广的国家有德国、法国、美国、英国、韩国等。其中德国将死者的配偶、直系血亲、祖父母直系血亲、曾祖父母直系血亲等都作为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法国将除直系血亲以外的其他六亲等都作为法定继承人。美国则将出来直系血亲以外的外祖父母的直系血亲都作为法定继承人。韩国则将除开直系血亲以外的四...

二、法定继承中应当如何分配遗产

在法定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已放弃继承或继承权丧失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在分配遗产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也就是说,在没有特殊情况时,(如某一继承人尽了绝大部分赡养义务,而另一人则几乎没尽赡养义务),各继承人分得相同遗产。须指出的事,在农村,有的地方对出嫁女儿不分或少分遗产的做法是错误的,出嫁女儿也有平等的继承权,应分得相同的遗产份额。

(2)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多分或少分遗产。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以适当比其他继承人多分一些遗产;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一些遗产;对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

三、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序人

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序人

1、配偶。

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须注意:

①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死亡的,另一方仍为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②被宣告死亡人(若于判决宣告时并未自然死亡)于判决宣告之后才自然死亡的,若死亡宣告的判决尚未撤销,其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享有继承权。

2、父母。

①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生父母对被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不享有继承权。

②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3、子女。

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须注意:

①继子女继承了继父...

四、法定继承中的遗产怎么分配

法定继承中的遗产怎么分配

在法定继承中,应遵循下述遗产分配原则:(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即在没有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下,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按照人数平均分配遗产。(2)特殊情况下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在下列情况下,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的应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第一,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其目的是为了保障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生活上的基本需要。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较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也足以保障生活特殊困难并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生活需要,则没有必要再予以照顾,各继承人的应继承份额仍应均等。第二,根据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情况确定其继承遗产的份额。即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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