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的情况有哪些?代位继承裁判文书查询?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代位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的情况有哪些、代位继承裁判文书、代位继承成立的条件、代位继承的发生情况有哪些,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2、 代位继承裁判文书
3、 代位继承成立的条件
4、 代位继承的发生情况有哪些
代位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的情况有哪些
一、旁系亲属和姻亲不适用代位继承。
旁系亲属不适用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兄弟姐妹中一人或数人先于其死亡,在被继承人死亡仍留有兄弟姐妹的情况下,已亡兄弟姐妹的子女不得通过代位继承而与被继承人生活的兄弟姐妹共同继承。姻亲不得代位继承是指在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且被继承人留有子女的情况下,已亡的继承人的配偶不能代替继承死亡配偶父母的遗产。如允许旁系晚辈亲属和姻亲代位继承则势必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与被继承人处于二亲等亲属关系的已亡兄弟姐妹的子女和处于二亲等亲属关系的被继承人的遗产,与被继承人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婿和被继承人子女共同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前一种情况不符合我国根据血缘关系的远近决定继承顺序,也不符合群众的心理。后一种情况更不符合我国现阶段的群众生活习惯。因此,旁系亲属和姻亲不适用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裁判文书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2)沪二中民一(民)终字第1733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任乙。
委托代理人任甲。
上诉人(原审被告)任甲。
上诉人任乙、任甲共同委托代理人李**,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任乙、任甲共同委托代理人朱**,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苏乙。
法定代理人苏甲。
委托代理人王**,上海***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任乙、任甲因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2012)普民一(民)初字第87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任甲及上诉人任乙、任甲的委托代理人朱**...
代位继承成立的条件
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
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有的国家,被代位人的范围较广,如日本民法规定,被代位人包括被继承人的子女和兄弟姐妹;而法国、韩国、加拿大、保加利亚等国,被代位继承人的范围是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德国、瑞士、匈牙利、希腊、奥地利等国家更将被代位人的范围扩及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和祖父母。与这些国家相比,中国规定的被代位人的范围最窄,这与继承立法缩小继承人范围的趋势是相吻合的。
第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各国法律均规定,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
代位继承的发生情况有哪些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能引起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任何别的继承人都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他们的晚辈直系血亲也不能取得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已经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即使被继承人的子女是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也不能适用代位继承,而应适用转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代位继承人的旁系血亲或长辈血亲均无代位继承权。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包括被代位继承人的生子女、养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受辈分限制。
华律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代位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的情况有哪些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代位继承裁判文书、代位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的情况有哪些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同时可以咨询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