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中不易分割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应如何分割、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进行分割要注意哪些问题、离婚时夫妻共有房产如何分割、离婚时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处理,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中不易分割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应如何分割
一、一个案例涉及的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分割的法律问题
(一)案例简介
原告丁某与被告钱某于1989年4月19日结婚,2008年10月17日,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被告于1984年2月参加工作,原为中国**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热电生产中心职工,2005年7月12日与单位协议解除合同,将其自1984年至2005年22年的工龄按每年3600元计算,一次性补偿79200元,并将此款置换为热电生产中心粉煤灰车间净资产,由单位向被告出具获得净资产的相关证明材料。2005年7月13日,被告所在的热电生产中心粉煤灰车间改制为仪征市**热电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162606元,被告认缴的资本额为87190元,占出资比例的2.09%,订立的公司章程于当日通过,被告和原单位44名职工成为公司股东。2009年原告诉至法院,请求确认...
1、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3、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
离婚时房改房如何分割
已取得所有权的房改房
(1)夫妻一方将以其个人财产购买的公有房屋的财产登记在夫妻的共同名下的,按照我国《民法典》所规定的物权公示原则,该房屋的所有权为夫妻共同所有,按共同财产予以处理。
(2)但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了该房产,而登记在父母名下的,因为我国不动产采用登记主义,房产正上写的谁的名字,房产就是谁的,离婚时不能要求分割。但购买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一方有权主张赔偿其购房所支付的本金及利息。
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只有部分所有权的房屋
对于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不论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不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公共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即使双方当事人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和分割已协商约定,该约定也具有法律上...
一、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二、重婚期间财产处理: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同样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法律规定。
三、父母赠与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不参与分配,反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平均分配。不能分割的可以折价以现金的方式进行分配。当事人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四、夫妻财产约定制: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房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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