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中是否可以约定由承揽人承担一切事故责任,承揽合同中应注意的问题

承揽合同中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承揽合同中是否可以约定由承揽人承担一切事故责任、承揽合同中应注意的问题、承揽合同中质量异议期限如何认定、承揽合同中质量异议期限是怎样规定的,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承揽合同中是否可以约定由承揽人承担一切事故责任,承揽合同中应注意的问题

本文目录一览:

1、 承揽合同中是否可以约定由承揽人承担一切事故责任

2、 承揽合同中应注意的问题

3、 承揽合同中质量异议期限如何认定

4、 承揽合同中质量异议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一、承揽合同中是否可以约定由承揽人承担一切事故责任

承揽合同中是否可以约定由承揽人承担一切事故责任

合同不能加重一方的责任,或免除自己的责任。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如果因对方造成上述事故的,当然由对方承担责任,这个可以约定。

相关法律知识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承揽人的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承揽合同的标的是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的工作成果,而不是一般的商品。

2、工作成果不仅要体现定作人的要求,而且要有相应的物质形态。加工定作要有符合定作人要求的物品,修理、复制在有符合定作人要求的修复完好的物品。

3、承揽人是自己的名义,并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

二、承揽合同中应注意的问题

1、合同形式的选择

承揽合同是诺成、不要式合同,当事人可任意选择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

因为书面式合同形式有较强的证据力,在发生纠纷时,便于取证;而口头合同的证据力较差,在发生纠纷时不易证明合同的存在及相关内容,双方一旦发生纠纷,难以得到确切的证据,常常因无据可查而不易分清责任。因此,当事人应尽量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虽然比较复杂,但通过书面文字可以使双方权利、义务更加明确、详尽、具体、肯定地表示出来,这不仅仅大大加强了签约双方的责任心,敦促各方恪守合同同,而且一旦发生纠纷,书面承揽合同也以成为可信的书证,成为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正确裁决案件的重要根据。因此,当事人应尽量采取书面形式签订合同,虽说书面形式有可能会减少缔约的机会,但与可能引发违约而造成了损失,甚至不得不提起诉讼的后果相比,仍然是微不足道的。当然,对那...

三、承揽合同中质量异议期限如何认定

法律咨询:

某大酒店与广告公司于2000年5月份就部分印刷品签订加工承揽合同,合同中对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承揽方式、材料提供、履行期限等进行了约定,但对验收标准、方法、及质量异议期限双方未有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广告公司完成了90%的合同,酒店方支付了60%的加工费,双方对此没有争议。但在使用过程中,酒店方发现部分印刷品存在错字、漏字及译文错误等质量问题。2001年10月,广告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酒店支付尚欠的加工费,酒店方同时提起反诉,以印刷品存在质量问题要求拒付剩余款并退回广告公司制作的印刷品。

律师回答:

在承揽合同中,虽然我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条没有对定作人的质量异议期限及不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的法律后果作出明确的规定,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促进经济的发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求...

四、承揽合同中质量异议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承揽合同中质量异议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法律之所以没有为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提出质量异议规定特殊的时效,是因为承揽合同标的物一般是特定人为满足其特殊目的或特殊用途而定作的特殊物,而非种类物,一旦合同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承揽人一般不能将合同标的物移作他用或转让他人。换言之,即使定作人在较长时间内未就质量瑕疵通知承揽人,通常情况下不会对承揽人造成额外的损失,其承担的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与时效并没有太大的关联。

根据现实情况看,承揽合同相对买卖合同而言其异议的期限应限定的更短,因为相对于承揽方来讲,为完成这些非种类物的定作物,通常情况下要制定特殊的方案、准备特定的物质条件,如规定定作方质量异议的期限过长,承揽方则要较长的时间去保留这些特殊的装备,以预期承担规定的修理、重作的违约责...

承揽合同中是否可以约定由承揽人承担一切事故责任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承揽合同中应注意的问题、承揽合同中是否可以约定由承揽人承担一切事故责任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同时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本文链接:https://www.9gupiao.com/xsbh/250191.html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