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和解制度?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建立行政诉讼和解制度有哪些现实意义、交通事故诉讼行政立案所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可以作为行政诉讼补充证据的有哪些、哪些行政诉讼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提问:建立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的现实意义
律师解答:行政诉讼是一种社会纠纷的解决机制,和解协调无疑是一种解决纠纷的有效手段。同时,这种协调制度建立在法院依法核准的基础上,能确保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切实得到维护。所以,在当前城市拆迁、征地补偿等行政案件大量增加,群体性事件和涉诉上访案件不断,行政纠纷错综复杂的情况下,构建和完善行政诉讼和解协调机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关法律知识:
(一)降低成本,节约资源。行政审判判决耗时耗力,并且容易引起上访、申诉等现象,浪费各种资源。在行政诉讼中通过和解协调好“官民”纠纷,更易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使“官民”握手言和,彻底平息纠纷,节约了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做到案结事了,双方满意。这一点在处理原告人数较多的共同诉讼方面更为典型。
(二)缓解对抗,自纠不足。...
1、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为个体工商户的,应以负责人作为原告,同时标明自己的身份;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港澳同胞身份证明复印件。
2、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3、原告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为执业律师的,应提交执业证复印件。
4、如原告为香港居民或涉台、澳及其他地区、国家的当事人委托国内执业律师代为诉讼的,应按照司法部的规定,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5、原告应提交行政机关对原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文书或相应的证明行政机关与原告发生行政法律关系的证明材料。
6、...
一、可以作为行政诉讼补充证据的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二、行政诉讼被告补充证据制度
行政诉讼被告补充证据是指被告在法定举证时限届满之后提供的证据及收集、提供证据的行为。《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这就给行政诉讼补充证据确立了法律依据。实践中,当人民法院要求或当事人申请经人民法院同意后,当事人是可以补充证据的。...
什么是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效方法。
1、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
2、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
3、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的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
4、当事人超出取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材料,包括原告、被告。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或者在港澳台地区形成的没有办理法定证明手续的材料。
6、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其他证据印证,且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7、被当事人或其他人做过技术处理而无法辩明真伪的。
8、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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