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解除劳动合同书和公司倒闭了,员工该怎么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解除劳动合同书以及公司倒闭了,员工该怎么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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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27年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得到哪些赔偿?在本单位工作了27年能否得到经济补偿或是赔偿,主要看是谁解除的劳动合同,如果属于你炒了用人单位的鱿鱼,你最好个人乖乖走路,一两银子也得不到,个人该干嘛就干嘛去,免得自找没趣,当然单位的老板我估计是笑开了花,因为这是他们早就所希望的。
如果属于单位把你给你拜拜了的,那就很有必要找用人单位扯聊斋,干了27年不是你想干嘛就干嘛的,劳动合同法具有明确的保护条款。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是属于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的情形,你工作了27年,如果距离法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那用人单位就要掂量掂量炒了你的后果,而且这个后果应该说代价是比较大的。
在单位工作了27年,如果用人单位死了心要炒你的鱿鱼,前提条件是要和你协商,如果你有意愿继续在单位上班,但是用人单位态度很坚决,硬要把你往绝路上逼,那么就不是经济补偿那么简单的事情,而是要给予经济赔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是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发给一个月的标准工资,所谓标准工资就是本人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那么你在用人单位工作了27年,就应该要支付你27个月标准工资的2倍,计算成月份实际上就是54个月。
工作27年本人工资水平应该是比较高的,如果你在单位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3倍的,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3倍计发,但是计发的年限不能超过12年。但是12年经济赔偿的标准就是12个月,相应的经济赔偿金就是12个月标准工资的6倍。我想这个结果用人单位也要仔细算算,这个代价还是比较大的。比如你在离职前12个月的工资标准是每月5000元,按照2倍来计算,每月赔偿金就是1万元,27年就是27个月,应该赔偿27万元;如果你离职前12个月的工资标准超过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3倍,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发经济补偿,按照6倍计发经济赔偿,假如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是每月5000元,3倍就是15000元,6倍就是30000元,计发12个月就是36万元,这样的计发方式比超27个月的标准工资还要划算,当然你不要高兴太早,这只是举例,估计你的月薪也不可能会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3倍。
综上所述,你在单位工作了27年,现在解除劳动合同了,如果属于你主动解除了劳动合同,那是没有一分钱的经济补偿的,如果属于单位解除的劳动合同,那就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精神解除的劳动合同,需要给予经济赔偿而不是经济补偿,经济赔偿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在遭遇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支付赔偿金,但是二者只能选其一。这是法律对于劳动者在“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的一种保护,也是给予用人单位的一个“知错能改”的机会和违反法律规定的警告。
简单来说只要能证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职工不能报销医疗费的情形由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以及违法解除的各项补偿等。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在笔者多年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过程中,曾经办过与伤残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事宜。现根据您提出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为您做详细分析,提出相应建议。
第一部分:分析问题从您的问题可以提取3个问题点,下面我们来一起逐个分析一下:
1.什么是伤残员工。
分析1:发生事故后,先做工伤认定。一般来讲,员工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可由公司(事发之日起30日内)或员工(事发之日起1年内)本人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您的问题,想必已经认定完工伤了,在这一部分就不做展开。如果没有做工伤认定,建议您先去做认定哦。否则更谈不到伤残等级、伤残员工了。
分析2:在这里要规避一个误区:认定完工伤≠能够确定伤残等级≠伤残员工。通俗来说,就是你做了工伤认定以后,还没完。需要在员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时,将鉴定结果一般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律依据和要求:详见《工伤保险条例》第四章劳动能力鉴定,这个网上都有,您可以查到,我就不做详细展开了。
做完劳动能力鉴定以后,会确定您的伤残等级,这样您属于伤残员工。如果鉴定以后,没有对应伤残等级,您还不能成为伤残员工。
如果还没有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那建议您去做伤残等级鉴定吧。确定好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部门会按照对应等级支付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那么您可以按照对应伤残等级,享受工伤待遇。详见下表:
工伤有关待遇计算依据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本人工资计算。(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协商解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按工伤职工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
(3)伤残津贴按本人工资计算,按月发放。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5)丧葬补助金。包括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按工伤职工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
(6)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注意:上述1-6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7)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协商解除后由人单位支付)。计算月工资标准一般按照员工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和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做比较,就高不就低,上限不超过统筹地区岗平工资的三倍。
(8)停工留薪期工资。计算月工资标准一般按照员工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做比较,就高不就低,上限不超过统筹地区岗平工资的三倍。
注意:上述7-8由用人单位支付。
2.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关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很多种,我重点结合您的问题,重点分析几个可能与您相关的内容:
分析1:按照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个是最常见的一种解除方式。,但一定要区分一个关键点,最初的发起者是谁。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公司主动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与员工协商一致的,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2)员工主动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与公司协商一致的,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分析2:按照过“有无过失”解除劳动合同。实操中,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劳动者有过失,公司提出解除合同。通俗来讲,就是责任在劳动者,劳动者犯了严重错误,公司提出解除合同。例如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等等。一旦事实成立,公司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2)劳动者无过失,公司提出解除合同。通俗来讲,就是责任不在劳动者,劳动者没有犯错,公司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待通知金)后,提出解除合同。
情形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以这个为理由解除合同的,需要额外支付经济补偿金。
情形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以这个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额外支付经济补偿金。
注意:实操过程中,不胜任工作和转岗难点在于取证:
(1)公司以这个理由辞退员工,需要提供胜任标准等有关证据。也就是说,什么叫做胜任,干到什么程度叫合格,这些应该是提前就约定好的,而不能先生孩子后上户口!
(2)转岗过程要有证据。一般来讲,在不胜任原岗位以后,还应进行至少2次以上的转岗。转岗期间要有明确的理论或实操考核依据,充分证明转岗不合格方可认定为不胜任。
如果不能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公司以情形2的理由解除合同未免有些牵强,一般来讲,法律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3.经济补偿金。
分析1:计算工作年限。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如果劳动者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多年,但间隔了一段时间,也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工作年限原则上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已经支付经济补偿的除外。总之,“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的规定,不能简单理解为连续几个合同的最后一个合同期限,原则上应连续计算。
2.计算基数。计算经济补偿时,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计算封顶。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赔偿金的计算。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依照《劳动合同法》的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的四十七条。
第二部分:给出建议由于问题中提供信息较少,笔者假设了2个前提条件,分别给出对应建议,请您结合实际再仔细斟酌,仅供参考。
前提条件1:您已经认定完工伤,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且已经取得伤残等级认定的。
情形1:如工伤期满后,伤残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金。只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提供)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公司提供)。您可参考我第一部分关于工伤待遇解析。具体要以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情形2:如工伤期满后,企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分情况讨论:
(1)以双方协商一致为由解除的,有经济补偿金。
(2)以劳动者有过失为由的有关情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经济补偿金。只有两个一次性,即: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提供)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公司提供)。
(3)以劳动者无过失,按照第一部分无过失的情形1提到的,即: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以这个为理由解除合同的,需要额外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享受两个一次性,即: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提供)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公司提供)。
(4)以劳动者无过失,按照第一部分无过失的情形2提到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以这个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额外支付经济补偿金。只有两个一次性,即: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提供)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公司提供)。
注意:公司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待通知金)后,提出解除合同。
前提条件2:只申报工伤无伤残等级、或者压根就没有申报工伤的。
符合前提条件2的,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不享受工伤保险的两个一次性,即: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建议赶紧去做劳动能力鉴定吧,确定伤残等级。如果鉴定成功,则符合前提条件1,可按照上述情形1和情形2来进行选择。)
情形1:如工伤期满后,伤残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无经济补偿金。
情形2:如工伤期满后,企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分情况讨论:
(1)以双方协商一致为由解除的,有经济补偿金。
注意:公司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待通知金)后,提出解除合同。
(2)以劳动者有过失为由的有关情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经济补偿金。
(3)以劳动者无过失,按照第一部分无过失的情形2提到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以这个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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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倒闭劳动合同怎么解除,需要什么手续
一、结算工资
结算至实际工作日期,或约定的时间;转帐或现金支付,并由劳动者确认。
二、支付社保至上述日期
同一,不赘述。
三、关闭社保帐户
支付完社保后,关闭社保帐户
四、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在该公司,每满一年工龄付1个月;不满半年的计半个月;半年一年间的计1年。
上述一个月半个月是指发放补偿金的量。单月补偿金数额为前12个月该劳动者平均工资。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不高于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的三倍。
五、开退工单或其他文件
向劳动者开具有公章的文件,载明合同解除,并可载明解除理由(破产),以方便劳动者再就业。
六、其他如果单位事先有其他违法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行为的,建议一次性了结,并于劳动者书面确认。包括但不限于常见的:
1押金--退还
2让劳动者购买制服--收衣服退钱
3扣押证件(身份证,劳动手册,技能证书等)--退还
4拖欠工资--这是大事,早点还清。
5不支付加班工资--结算支付并确认
作为单位千万不要省事懒得做上述事项或恶意不履行。切记应当支付补偿金(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书面解除的除外)。否则临破产被起诉或申请仲裁可能得不偿失。
作为劳动者盯紧单位赶紧做就是。
因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因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程序如下:
第一步用人单位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与理由通知工会征求工会的意见
第二步工会提出意见
第三步用人单位研究工会的意见,作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步用人单位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五步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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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30日
关注感谢你的邀请
五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基于此规定,部分工伤职工在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出来后,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领取上述款项,这是当前工伤职工中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
很多劳动者在受到工伤之后会由于各种原因,在工伤期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对工伤员工有补偿吗?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补偿呢?具体的情况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补偿呢?
五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基于此规定,部分工伤职工在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出来后,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领取上述款项,这是当前工伤职工中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2012年,镇江市区鉴定有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1368人,有887人主动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占65%。工伤职工在确定伤残等级后立即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其“利”是可以在较短时间内获得一笔数量客观的经济补偿,但与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保留工伤关系相比,此举也存在一定得“弊”。
二、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这个又哪些损失?
因为从立法的目的来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就是对工伤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后至预期寿命期间可能发生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补偿,所以,在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后,即无权要求原用人单位再行报销工伤复发的相关医疗费用。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职工可能会在以下“四个方面”存在损失:
一是失去申请重新鉴定伤残等级的权利。《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而如果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而获取工伤待遇补偿后,即失去了伤情加重可申请重新鉴定劳动能力的权利。重新鉴定伤情加重等级变化后待遇有何不同?没有明确规定。
二是失去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需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复发后可以继续依法享受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的报销以及停工留薪期待遇等。但此规定的前提是职工与用人单位仍履行劳动合同,保留工伤保险关系。如《江苏省劳动仲裁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苏劳仲委【2007】6号)指出,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已终止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工伤职工也已一次性领取了相关工伤待遇,由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需要继续治疗而引发的争议,仲裁委应不予受理。现实生活中,随着物价上涨,医疗费用愈来愈高,极有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形:职工在解除后工伤复发甚至伤情加剧,而后续的治疗费数额远远超过了解除时所获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导致生活陷入困境。
其它损失还有:
(一)是失去了享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在用人单位无过错的前提下,由职工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二)是失去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权利。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在未就业期间,依法不能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就工伤职工主动解除劳动利益得失一事,用人单位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并进行针对性的解读。工伤职工应清楚地了解工伤待遇政策,以便做出理性选择。
你好,你的工龄超过30年,绝对的老员工级别了,现在你的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应当按照经济补偿的双倍支付你赔偿金。至于具体支付你多少赔偿金,需要分情况进行论述。
由于你没有提供你现在的工资是多少,所以为了说明问题,我只能通过各种条件假设来进行解释,你只要结合你自己的实际工资套进去计算就可以知道自己到底能拿多少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决定你最终能拿到多少赔偿金的关键因素就是你目前的工资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是什么关系。确切的说,如果你现在的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三倍的话,那么你可以获得30个月的赔偿金。如果你现在的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三倍的话,那么你最多可以获得12个月的赔偿金。下面我将举例计算。
以宁波为例,目前宁波上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为5050元,那么社会平均工资三倍就应该为15150元。
假设你目前的税前工资为8500元,很显然,8500元是小于15150元的,也就是说你目前的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三倍,所以你干了30年就应当获得30个月的经济补偿,即你的经济补偿金总额应该为30×8500=255000元。由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应该按照经济补偿的二倍支付你赔偿金,所以你最终获得的赔偿总金额为255000×2=510000元,也就是说你一共可以拿到51万的赔偿金。
另外一种情况,假设你目前的税前工资为18,200元,很显然18,200元大于15,150元,也就是说你目前的工资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三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最多只能获得12个月的经济补偿,即你的经济补偿金总额应该为15,150×12=181,800元。由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应该按照经济补偿的二倍支付的赔偿金,即你最终可以获得的赔偿金总额为181,800×2=363,600元,就是说你一共可以拿到36万多的赔偿金。
看到没,你目前的工资是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三倍还是低于社会平均工资三倍,你最终拿到的赔偿金是不一样的。我上面只是以宁波为例举了个例子来计算的,你可以按照我上面的计算方法结合你的工资以及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来计算出你最终可以拿到多少赔偿金。
这是不可以。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从上述规定的六种情形来看,并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员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由而解除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是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则属于违法解除行为,职工可以要求相应的经济赔偿金。
但是,因为职工属于被执行人,其工资收入是可以作为被执行的对象。法院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协助执行,执行被执行人的工资收入。当然,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被执行人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所以,职工的工资在保留基本的生活必须费用之后,其余款项应当用于履行判决义务。
好了,关于解除劳动合同书和公司倒闭了,员工该怎么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