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山东辱母杀人案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山东辱母案死者后来被认定是黑社会,为什么于欢没有改判无罪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山东辱母杀人案和山东辱母案死者后来被认定是黑社会,为什么于欢没有改判无罪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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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黯的母亲因为与邻居拉家常,被邻居之子殴打侮辱,后卧病不起,郁郁而终。董黯却没有立即去报仇,而是默默等了十年,这才在光天化日之下,亲手杀死邻居之子,这是为何?
汲水奉母东汉时期,有一个大孝子,名为董黯。
董黯幼年丧父,由寡母独自抚养成人,虽然家境贫寒,但是董黯对母亲孝顺至极。
董黯是会稽郡句章县石台乡人(今大隐镇),因为当地濒临姚江,在当时遭受咸潮入浸,这里的水味道苦涩,不适合饮用。
有段时间,董黯的母亲生病,非常想念家乡香甜的水,董黯便不顾路途遥远,每次来回20余里路程,从大隐溪上游担水回家供养老母。
据传说,为了不让保持肩前那桶水的纯净,董黯在途中都不转换肩胛,防止这桶水也被污染。(肩前肩后主要是肩后看不见,又不是如今的水泥路,在后面容易被污染。不换肩就要挑过水的人才知道其中艰辛。)
但是这样挑水毕竟不便,不能经常让母亲喝到甘甜的水,后来董黯干脆在外婆家旁边,修筑了一个陋室,专门在此汲水供母,让母亲的病情得以好转。
这就是大孝子董黯汲水供母的故事,后来这条大隐溪也被称作“慈溪”,也就是现在慈溪的由来。
董黯与王寄之仇董黯有个邻居叫王寄,虽然家道殷实,却性情顽劣,对待亲人极不孝顺。
有一天,董母与王母就在一起话家常,王母就说:“真羡慕你有这么一个孝顺的儿子!”
董母听到王母的夸奖,心中大喜,眉开眼笑地说:“是啊,也不知道是几辈子积的福,我家儿子确实是极其孝顺,竟然不顾几十里的路去挑水给我喝,我一直叫他不用,他就是不听。”
王母脸上挂满愁容:“我家这儿子就不行了,三天两头跟我吵架,要是有你儿子一半的孝顺,不,只要有你儿子一分的孝顺,我也满足了!”
董母也是知道隔壁王寄的为人,就跟着点了点头,没想到这一幕被刚好回家的王寄看到了,当时就将董母恨在了心里。
有一天,趁着董黯出门,王寄来到董家,不但对董母恶语辱骂,甚至还动手殴打,让董母从此一病不起。
当董黯回家之后,看到遍体鳞伤的母亲,心中愤怒无比,恨不得马上拿起刀去报仇雪恨。
可是,一看到年迈的老母亲,顿时怒火熄灭:“我如果就这样杀死王寄,必然会违背国法,我倒是不惜此身,可是我的母亲该怎么办?
本来就生病在床,难道要再来一出白发人送黑发人?那岂不是我亲手害死了我自己的母亲?”
思虑良久,董黯终究是压下心中的怒火,从此绝口不提与王寄的仇恨,只是安心侍奉母亲。
董黯杀人董黯的母亲没过多久便撒手人寰,董黯办完母亲的丧事,拿起刀就准备去复仇。
可是,刚好看到隔壁年迈的王母,董黯一时间又心软了。
董黯本来就是个纯孝之人,最是见不到欺凌老人,对王寄的不孝也是从来看不顺眼。
可是,看不顺眼归看不顺眼,王寄毕竟是王母的儿子,如果就这么杀死王寄,年迈的王母该怎么办?
想到为了自己的老母亲,自己已经忍了这么久,现在为了王母,董黯决定再隐忍几年。
一晃就到了10年后,王寄的母亲也终于病逝,等王寄安排完母亲的葬礼,董黯终于做好了准备,手起刀落,将王寄的首级摆在了母亲的墓前,祭奠亡母。
杀死王寄之后,董黯深知自己已经犯了国法,而他本来是纯孝之人,杀人也是迫不得已,也没有杀人之后就逃之夭夭,落草为寇的心思,于是干脆去向官府自首。
当地官员早就听闻董黯纯孝之名,又觉得董黯杀人是事出有因,有心放过董黯一码,又担心违背国法,于是就将这事儿上报到了皇帝面前。
结局当时皇位上坐的是汉和帝刘肇,他本人其实也算是一个孝子。
汉和帝的母亲是汉章帝妃子梁贵人,因为皇后窦氏无子,嫉妒这些有皇子的嫔妃,所以之前用手段逼死了太子刘庆的母亲,并废了刘庆太子之位。
梁贵人深知自己斗不过窦皇后,便将刘肇送给窦皇后抚养,刘肇这才被立为太子,可是窦皇后并没有放过梁贵人的亲人,最终梁贵人也忧郁而死。
刘肇继位之后,窦太后与外戚窦宪兄弟掌控朝政,引起满朝文武大臣的不满,后来在刘肇14岁的时候,在大臣的帮助下,刘肇诛杀窦宪等人,软禁窦太后。
当时,就有大臣上书,希望汉和帝依汉光武帝废黜吕雉的先例,边去窦太后尊号,不与汉章帝合葬,百官也附言。
但是汉和帝却亲手下诏,说窦太后虽然不遵守法度,但是毕竟养了自己十年,而且从大义出发,在礼仪方面,也没有这样做的道理。
帝手诏曰:“窦氏虽不遵法度,而太后常自减损。朕奉事十年,深惟大义,礼,臣子无贬尊上之文。恩不忍离,义不忍亏。案前世上官太后亦无降黜,其勿复议。”于是合葬敬陵。——《后汉书·章德窦皇后纪》
为什么我说汉和帝也是孝呢?
严格来说,在窦太后抚养刘肇期间,视刘肇若亲子,并没有亏待,而且她母亲之死,是因为自己家族的败亡,忧郁而死,这本身是外戚争权夺利。
窦太后固然有不对的地方,但是对于刘肇本人来说,窦太后是其养母,虽然为了皇权,不得不软禁窦太后,但是在“大汉以孝治天下”的大背景下,他是不愿意做出不孝之事来的,所以才没有应允百官的上书。
在汉和帝听闻董黯的汲水供母故事,以及杀死王寄的缘由之后,汉和帝感念其孝心有加,不仅宽宥了他的杀人之罪,还诏他为郎中。
但是董黯拒绝了汉和帝的招募,隐居终老于大隐,但是朝廷位了表彰其孝心,依旧赐予皇恩俸禄。
董黯的孝大汉以孝知天下,《论语》称孝悌为仁之本,自古以来孝顺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讲究“以直报怨,以德报德”的孔子,在对待父母之仇上,也显示出了其强硬的作风。
《礼记檀弓上》:
子夏问于孔子:“居父母之仇,如之何?”
夫子曰:“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
我想,这也是为什么董黯被汉和帝招募的时候,他拒绝出仕的根本原因吧!
《孟子·梁惠王上》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董黯在身负血仇的时候,还能想到隔壁王母年迈,担心杀死他之后,无人给王母养老,这才等到王母死后才报仇雪恨。
但从这个角度来看,董黯的孝顺就是发自肺腑,能以己及人,不愧其孝子之名!
辱母案”发生于2016年4月14日,于欢在母亲苏银霞和自己被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侮辱后,情急之下用水果刀刺伤了4人。被刺中的杜志浩自行驾车就医,却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宣判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等人和被告人于欢不服一审判决,分别提出上诉。3月2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上诉。28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通知于欢的辩护人,被害人杜志浩的近亲属、被害人郭彦刚的诉讼代理人到山东高院查阅案卷
辱母案是发生在山东省聊城冠县的刑事案件。社会闲散人员当着儿子的面辱骂、殴打母亲,儿子忍无可忍用刀将对方捅伤,造成一人死亡,三人受伤。案件被选入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称为辱母案!
毕竟是杀人了,如果不死,只是残废也许就缓刑,多方面权衡吧,法律再细致也不能那么细,当时营商环境是普遍问题。
2020年11月18日,“辱母案”当事人于欢减刑出狱。
当年震动四方的“于欢案”再次重回大家的视野。
四年前,苏银霞被上门的讨债者羞辱逼债,目睹了这一切的于欢,因不忍母亲受此侮辱,乱刀刺向四名讨债者。
其中一人受重伤被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其余三人均受到不同程度的重伤。
原本被法院判了无期徒刑的于欢,在媒体对案件的曝光下一下引起舆论大震荡,最终法院裁判由无期徒刑改判为有期徒刑5年。
2018年11月,于欢的母亲苏银霞、父亲于西明、姐姐于家乐因涉嫌非法集资,分别获刑3年、4年、3年6个月。
至此,于欢一家四口全部锒铛入狱。
不过天眼妹发现,有不少网友对这起案件的了解仅停留在“儿子为母杀人”,之前根本没听说过于欢母亲欠债的事情…
那么天眼妹就来简单回顾下,当年这起轰动的案件究竟是怎么回事吧。
于欢的母亲父亲在山东经营着一家设备制造公司——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
实业最难做,这是许多企业经营者都有的共识。为了把自家的企业坚持做下去,除了从银行贷款、向社会寻求融资,于欢母亲苏银霞还把手伸向了高利贷…
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2014年和2015年,于欢母亲苏银霞、父亲于西明向吴学占、赵荣荣分别借了两次款,并抵押了于西明名下的一套房产。
月息10%,年息就是120%,这不是高利贷是什么…
话说受我国保护的民间借贷年利息不得超过24%,也就是说月息超过10%的民间借贷,根本无法受到法律保护。
在这里天眼妹还是忍不住奉劝一句,高利贷千万别乱碰...
后来,苏银霞夫妇在还第二笔借款时,因双方在还款数额及时间上无法协同,债权人赵荣荣认为苏银霞夫妇没有按时还清借款,需向把房产转让给他们。
但苏银霞夫妇迟迟不办理房屋过户,赵荣荣便集结杜志浩等人的讨债团伙几次三番地到苏银霞的公司上门讨债。
就在2016年4月14日,惨剧发生了。
在山东人民法院的判决书里这么描述到,以杜志浩为首的讨债团伙当天对苏银霞、于欢极其家人进行了言语辱骂,还将烟头弹到苏银霞胸前衣服上,脱下裤子对苏银霞等人露阴,并左右转动身体。
除了这些,杜志浩还把于欢的鞋子脱下让苏银霞闻。
苏银霞在法庭上的证词也和判决书描述的出入不大:
“2016年4月14日下午4点钟左右,八九个人过来逼债,喝酒吃饭挡门。晚上九点多,继续逼债。一楼接待室,杜志浩辱骂我和儿子,暴露生殖器对着我们,把我儿子鞋子脱下给我闻,然后又扔了鞋子。”
当年对这起案件进行曝光的《南方周末》对此如此描述:“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在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凌辱之后,杜志浩脱下裤子,用极端手段污辱苏银霞——当着苏银霞儿子于欢的面。”
“极端手段”,在当时许多进行二次曝光的自媒体甚至描述成“将生殖器塞入于欢母亲苏银霞的嘴里”、“用生殖器蹭脸”、“企图强奸”等。
当时不少人都信以为真。
营销号的狂欢放大了于欢案中“辱母”的情节,也直接造就了关于这起案件舆论的暴风中心。导致许多没有深入了解案情的人并不了解事件的完整经过。
因为杜志浩的频频挑衅和威胁,于欢拿起15厘米长的水果刀,捅向了杜志浩、程学贺(讨债员)、严建军(讨债员)、郭彦刚(讨债员)……杜志浩被送至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于欢在一审中以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但随着舆论的爆发和发酵,许多群众都认为于欢属于“正当防卫”,而且他保护母亲的行为是极其正义的。
终于,2017年5月,于欢案二审宣判,于欢被定罪为防卫过当,最终获5年有期徒刑。
在这起案件中,明显是非法放贷、讨债的吴学占团伙也没有躲过法律的制裁。
于欢案案发之后,2017年5月26日,聊城冠县吴学占等涉黑团伙被查。
山东聊城市公安局在其官网公布,聊城市公安机关已打掉吴学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
随着于欢案广受关注,于欢母亲苏银霞和其家人涉嫌非法集资的事情也被媒体一同曝光。
2018年7月27日,山东聊城苏银霞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开庭审理。于欢家人被指控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500余万元。
据媒体报道,于欢父亲于西明是冠县国税局职工,为了给自家工厂——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拉到融资,于欢的姐姐于家乐成立了一家投资公司——山东正典投资有限公司,用于向社会集资。
目前天眼查显示,这家公司仍处于在业状态。
天眼查数据显示,于欢家的家族企业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一亿元,实缴资本5000万元。苏银霞是公司的唯一大股东。
这家公司共产生过13条限制消费令,最近一条是2020年7月发布的,除此之外还有3条失信被执行信息,4条被执行信息。简而言之,就是妥妥的老赖。
在检察机关的指控中,于西明、于家乐、苏银霞及相关公司以互保套贷的方式非法集资总计达2508.85万元。
图片来源:虎嗅
多家企业之间互相勾结,连环担保,从而向投资者获得借款或贷款的行为,就是互保套贷。
2018年,11月14日,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单位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山东赛雅服饰有限公司,被告人于西明等6名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于欢父亲于西明获刑4年、母亲苏银霞获刑3年,姐姐于家乐获刑3年6个月。
2019年12月14日,苏银霞刑满出狱。三年的铁窗生活,让她熬白了头发。
当时记者问她对未来的打算时,她说:
“我是家里最先出狱的,儿子、女儿、丈夫都还在监狱里服刑。我想尽快把家里的路子铺好,先了解一下市场行情,把原来的工厂恢复过来,把之前欠的债务尽快还清,这都是我应该付出的。让儿子出来之后,能有个家的感觉,日子能有盼头。”
目前,苏银霞的名下还有两家公司在业,不知道年今半百的她,还有没有余力把剩下的债务还清。
如今,于欢获减刑出狱,他将面对的日子,可能是壁虎断尾后的接续,也可能会是一场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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