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地下室防水规范和地下室防水规范厚度要求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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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下工程防水等级分为4级,各级标准应符合表lA432022-1的规定。
(2)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保持地下水位稳定在工程底部最低高程500mm以下,必要时应采取降水措施。对采用明沟排水的基坑,应保持基坑干燥。
(3)地下防水工程的防水层不得在雨天、雪天和五级风及其以上时施工,防水材料施工环境气温条件宜符合表lA432022-2的规定。
一般的情况下,地下室要么住人、要么是放一些杂物,但是不管怎样,地下室的防水防潮防霉都要提前做好的,否则地下室做什么都没法使用的。做地下室防水防潮都是在装修地下室之前先做好防水防潮处理,然后才能进行下一步装修工作的;其次做地下室防水防潮应该找正规的专业机构来做,才能从根源彻底解决地下室漏水潮湿等地下室疑难杂症问题,让专用地下室防水防潮材料+专业的施工工艺还您一个永久干燥的地下空间。
1.防水混凝土结构底板下须做素混凝土垫层,垫层混凝土强度不得小于C15、厚度不小于100mm(软弱地基不小于150mm)。
2.软弱地基,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以确保底板下地基土达到所要求的密实度。
3.地下室底板与四周立墙及车库顶板与立墙阴阳角、集水坑及电梯井的阴阳角等处,均应抹成圆弧形,圆弧半径不小于50mm,并抹平压光。
4.底板侧面采用砖胎膜,防水甩槎注意预留足够长度保证搭接,并用砖反压保护。
5.底板必须采用防水混凝土,厚度不应小于250mm,设计裂缝宽度不得大于0.2mm。
6.底板有排水需求时,须选用结构起坡,避免采取二次找坡。
7.施工缝、后浇带、临时施工洞口按规定设置止水措施,如钢板止水带。
8.防水卷材施工严格遵守相关工艺,注意基层清理、阴阳角处理、保证搭接长度和接缝质量。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中并没有规定地下室防水附加层的厚度。
按照对防水附加层意思的理解,附加层应能单独视为一道防水层或具备防水的能力。所以附加层的厚度应不小于设计的防水层厚度。比如设计要求卷材3个厚,那么细部节点卷材附加层厚度不能低于3个厚。另外在该规范4.4.6提到有机防水涂料厚度不得小于1.2mm。所以如果做涂料附加层,厚度不能低于1.2mm。
在《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中
4.5.9条规定了各种材料的附加层最小厚度。地下室可以参考这个进行设计或者施工。
一、地下防水工程必须由持有资质等级证书的防水专业队伍进行施工,主要施工人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单位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或防水专业岗位证书。
二、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前,应通过图纸会审,掌握结构主体及细部构造的防水要求,施工单位应编制防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执行。
三、地下防水工程所使用防水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四、防水材料必须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抽样检验,并出具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五、防水材料的进场验收应符合相关规定。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编号为GB50208-2011,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原《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作废。
该规范第4.1.164.4.8、5.2.3、5.3.4,7.2.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的主编单位: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地下防水工程的防水混凝土结构、各种防水层及渗排水和盲沟排水均应在地基或结构验收合格。
2.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期间,应继续做好排水工作,并符合下列规定:
防水工程施工期间,地下水位应降低至防水工程底部最底标高以下,不小于300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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