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行政公正原则的问题,以及和行政理性包括哪三个方面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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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划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实现特定的行政目标,而作出的对行政主体具有约束力、必须采取具体措施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予以实现的、关于某一地区或某一行业之事务的部署与安排。
一、行政规划的实体性原则
1、规划法治原则
2、专业性和政治性相结合原则
3、整体协调性原则
4、比例原则
5、信赖保护原则
二、行政规划程序性原则
1、、正当程序原则
2、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行政法概念: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体来说,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行政法的实体性原则:
1.依法行政原则.
2.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3.越权无效原则.
4.信赖保护原则.
5.比例原则.行政法的程序性原则:1.正当法律程序原则.2.行政公开原则.3.行政公正原则.4.行政公平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二)便民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三)信赖保护原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四)政许可不得转让原则。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五)监督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行政机关应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
一、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
1、公开原则
公开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除法律另有规定,必须将行政行为在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于行政相对人和有关利害关系人。公开原则主要体现在法律公开、资料公开、行政过程公开、行政决定公开等方面。
2、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行为时,要平等地对待当事人各方,排除各种可能造成不平等或偏见的因素。
3、参与原则
参与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的过程中,行政相对人有权参与行政过程,并有权对行政行为发表意见,而且有权要求行政主体对所发表的意见予以重视。
4、效率原则
效率原则是行政程序在时间方面的又一表现。
二、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
1、信息公开制度
2、回避制度
3、行政调查制度
(1)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2)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如果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证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4.告知制度
行政主体在作出某项行政行为之前就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理由、享有的权利以及其他有关事项,有义务告知相对人并加以指导。
5、催告制度
催告是强制执行行政决定的前置程序,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核心程序。《行政强制法》中的催告制度主要体现在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的催告、代履行的催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催告三个方面。
6、听证制度
《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等均规定了听证制度。
7、行政案卷制度
(1)行政机关作出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行政决定所根据的证据,原则上必须是该行政决定“作出前”行政案卷中已经记载的并经当事人申辩和质证的材料。
(2)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应当以行政案卷为根据,行政机关不能在行政案卷以外,以当事人所未知悉的或者未由当事人申辩、质证的事实作为根据来作出行政决定。
综上所述行政程序法是控制公共权力滥用,保护人权,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规范行政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规范和简化行政程序,提高行政效率。
行政规划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实现特定的行政目标,而作出的对行政主体具有约束力、必须采取具体措施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予以实现的、关于某一地区或某一行业之事务的部署与安排。
一、行政规划的实体性原则
1、规划法治原则
2、专业性和政治性相结合原则
3、整体协调性原则
4、比例原则
5、信赖保护原则
二、行政规划程序性原则
1、、正当程序原则
2、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1、从属法律性: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注意立法行为与行政行为的区别,立法行为是创制法律规范而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规范。
2、裁量性:行政行为具有自由裁量的余地
3、单方意志性:行政主体可以自行决定和直接实施行政行为,而无需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
4、效力先定性: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事先假定其符合法律规定。
5、强制性;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保障
我国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有6点。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规定了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我国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几点:
1、合法行政(法律、法规、规章);
2、合理行政;
3、程序正当(公开行政管理内容,严格按照法定程序);
4、高效便民;
5、诚实守信;
6、权责统一(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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