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年终奖个税临界点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年终奖临界点调整方法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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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对于年终奖延续了一个为期三年的优惠期。
2021年12月31日之前,居民可以自行选择年终奖的计税方式。
一种是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用‘全年一次性渐进收入÷12’找得到对应的税率)-速算扣除数;
另一种是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如何确定哪种计税方式对自己更有利?我们总结出了这样的一个规律: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0时,年终奖收入合并到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税更优惠;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在0~36000元之间的,两种方式计税的结果相同;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6000元的时候,年终奖用第一种方法单独计税更优惠。由于企业不太会考虑到每个人的情况,所以最好和人事部门提前沟通选择更适合自己的方式。如果选错了也不要紧,次年的三到六月份可以到税务部门办理汇算清缴,将会多退少补。
除此以外由于计算方式的原因,年终奖有税收“黑洞”大家小心别掉进去,大家可以看这张表:
在达到某个临界点时将产生适用更高税率而税款突然增多的情况,产生多发一元钱,多交一万多的个税“黑洞”。
年终奖在三万六、十四万四、三十万、四十二万、六十六万、96万附近的,要多注意规避哦。
年终奖为144000元,需要缴纳的税额为:144000*10%-210=14190元
假设年终奖为144001元,需要缴纳的税额为:144001*20%-1410=27390.2元
可以看出,年终奖仅仅多发了1元,就多缴纳了27390.2-14190=13200.2元,堪比2-3个月的工资了!
注意:一定要记得3.6万、14.4万、30万、42万、66万、96万是年终奖发放的临界点!
新个税法规定,在2019年至2021年的三年政策过渡期内,年终奖可以在以下两种计税方法中任选其一:
(1)年终奖可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依法单独计算纳税;
(2)年终奖也可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到了2022年1月1日后,年终奖只能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第一种,单独计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税率表如下:
举个例子:
2019年1月单位给员工小明发放一次性年终奖2万元,那么小明年终奖应缴纳的个税为:20000×3%=600元。
第二种,合并计税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本就属于工资薪金性质,所以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适用以下税率:
这两种计税方式如何选择,完全在于纳税人的选择。
但在这里提醒各位小伙伴和单位财务人员,如果采用单独计税方式,需要注意一下年终奖临界点。
比如,3.6万元就是一个临界点,如果发放3.6万元年终奖,个税需要缴纳36000×3%=1080元,到手34920元。
如果多发一元,也就是发放36001元年终奖,个税需要缴纳36001×10%-210=3390.1元,到手32610.9元。
相比之下,多发1块钱年终奖,到手收入反而少了2309.1元。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这个问题确实存在,这是税制设计中产生的问题。不过年终奖目前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到今年年底就截止了,大家以后就不需要因为年终奖多发1元,因为存在临界点问题税负反而大幅增加的问题困惑了。
2.如果取消了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单独计税政策,虽然平时预扣预缴阶段我们还是会存在多发1元,临界点附近可能预扣预缴税款会增加的问题,不过这个多缴的税款是预扣预缴,如果年度汇算清缴有退税还会退还。因为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是全年打通的,平时预扣预缴如果缴纳少了,可能汇算就会补缴。
3.当然如果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单独计税可以选择适用政策如果取消。对高收入工薪阶层可能税负会有一定增加,低收入阶层没有什么影响。
4.实务中这种类似政策规定产生的临界点问题不仅个人所得税存在,小微企业所得税也存在这个问题,不过需要注意这其中存在的把握不当的风险。
年终奖作为收入的一部分,不仅是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在个税统计中也十分重要。
新个税法规定,在2019年至2021年的三年政策过渡期内,年终奖可以在以下两种计税方法中任选其一:
(1)年终奖可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依法单独计算纳税,单独计算不可用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2)年终奖也可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合并计算可以用专项附加扣除。
到了2022年1月1日后,年终奖只能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第一种,单独计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税率表如下:
举个例子:
2019年1月单位给员工小明发放一次性年终奖2万元,那么小明年终奖应缴纳的个税为:20000×3%=600元。
第二种,合并计税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本就属于工资薪金性质,所以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适用以下税率:
这两种计税方式如何选择,完全在于纳税人的选择。
但在这里提醒各位小伙伴和单位财务人员,如果采用单独计税方式,需要注意一下年终奖临界点。
比如,3.6万元就是一个临界点,如果发放3.6万元年终奖,个税需要缴纳36000×3%=1080元,到手34920元。
如果多发一元,也就是发放36001元年终奖,个税需要缴纳36001×10%-210=3390.1元,到手32610.9元。
相比之下,多发1块钱年终奖,到手收入反而少了2309.1元。
如果要超过临界点,可以把你中奖少发一点放着下个月再发放了。
按照彩票中心的计奖规定,凡单注奖金在10000元以上者(不含10000元),按国家税法规定,应全额缴纳所中奖金金额的20%作为个人偶然所得税。
这个税我可想交了,交一个亿,两个亿都可以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年终奖个税临界点和年终奖临界点调整方法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