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北京市律师协会的问题,以及和北京市律协管理规则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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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律师每年必须向律师协会交纳一定数额的会费。作为律师,需要向律师协会缴纳一定数额的会费,以维护协会的正常运转和律师职业的声誉。这些会费主要用于资助协会的各种活动和项目,例如会员会议、职业培训、健康保健等等。不同地区和不同协会规定的会费数额可能略有不同,但总体来说,律师所交纳的会费都是必需的,因为这些费用能够保证律师协会能够为律师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和福利。同时,缴纳会费也是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的一部分,体现了律师对于自己所从事职业的认可和尊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即为律师协会的个人会员,依法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即为律师协会的团体会员。会员均应在北京市律师协会办理会员登记手续。会员转所到异地执业,必须到新执业地律师协会办理转移会员关系手续,提交原所在律师协会出具的会员关系转移证明并填写会员登记表。
个人会员享有的权利:
1.在律师协会内部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享有合法执业保障权;
3.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学习和培训;
4.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专业研究和经验交流活动;
5.享受律师协会举办的福利;
6.使用律师协会的图书、资料、网络和信息资源;
7.提出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
8.对律师协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9.通过律师协会向有关部门反映意见。
团体会员享有的权利:
1.参加律师协会举办的会议和其他活动;
2.使用律师协会的图书、资料、网络和信息资源;
3.对律师协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个人会员承担的义务:
1.遵守律师协会章程,执行律师协会决议;
2.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行业规范和准则;
3.接受律师协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4.承担律师协会委托的工作,履行律师协会规定的法律援助义务;
5.自觉维护律师职业荣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
6.按规定交纳会费。
团体会员承担的义务:
1.遵守律师协会章程;
2.传达、学习和执行律师协会的各项决议;
3.教育律师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4.组织律师参加律师协会的各项活动;
5.制定和实施内部规章制度;
6.为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提供必要条件;
7.组织和参加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8.按规定交纳或代收会费;
9.承担律师协会委托的工作。
北京市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试行)
(2000年9月23日第五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10年4月10日北京市第八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14年3月29日北京市第九届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修订;2017年12月27日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次修订)
第一条为了规范北京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本会”)会费的收取、使用和管理,保障协会充分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职责,加强会费的监督管理,根据《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会费按年度交纳,交纳时间为每年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期间。第三条会费由团体会员会费和个人会员会费构成。(一)团体会员及会费标准:l、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取得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及分所,为本会的团体会员;2、住所地在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的律师事务所及外省市律师事务所驻京分所,团体会费每所每年标准为:(1)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为4—49人的,团体会费为5000元;(2)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为50人以上(含本数)的,团体会费为10000元;3、住所地在石景山区、门头沟区、通州区、大兴区、昌平区、房山区、顺义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区、延庆区的律师事务所及外省市律师事务所驻京分所,团体会费按前述标准减半收取;4、非年度考核期间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及分所,自准予执业日期次月起至下一年度考核期开始前按月交纳团体会费;5、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为3人以下(含本数)的免交团体会费。(二)个人会员及会费标准:l、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取得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证和律师工作证的律师,为本会的个人会员;2、专职律师、兼职律师、公司律师个人会费每人每年度2000元;3、公职律师免交个人会费;4、实习期满并通过本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首次领取《律师执业证》的专职和兼职律师,自准予执业日期当月起12个月内免交个人会费,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减半交纳个人会费,自第25个月开始全额交纳个人会费,第25个月至年度考核开始期间的会费按月计算,在年度考核时与下一年度会费一并交纳。但律师在此期间应当连续执业;5、年满70周岁的执业律师,免交个人会费;6、重新申请执业及异地变更执业机构的律师,自准予执业日期次月起至下一年度考核期开始前按月交纳个人会费。(三)本会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出具财政部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第四条会费标准如需调整,由理事会提出,律师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第五条会费所产生的利息等增加值部分,纳入会费总额。第六条会费使用应当坚持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第七条会费应当用于履行《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各项职责以及本会日常工作费用。第八条会费年度收支实行预、决算制度。理事会应在每会计年度开始前编制年度会费预算计划,年终编制会费决算,经律师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会费预算执行情况接受监事会监督;会费决算应经监事会聘请的审计机构进行独立审计。第九条会费应当按照律师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使用。会费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北京市律师协会会费支出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第十条本会建立会费收支专用账户,配备专人从事财务日常管理工作,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第十一条理事会设立财务委员会,向理事会负责。第十二条财务委员会职责:(一)负责编制协会年度预算方案和决算报告;(二)对制定和完善协会会费管理制度进行调研;(三)为协会决策机构提供对协会会费管理方面的咨询意见和建议。第十三条财务委员会工作规则另行制订。第十四条会费收支情况应按年度于次年的第一季度由监事会委托独立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结果报理事会,并可接受会员查询。审计报告应报北京市司法局备案。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使用会费,根据情节,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分,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不按期交纳或未足额交纳会费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本会有权暂停其会员权利。第十七条本办法由理事会审议通过后试行,经律师代表大会通过后正式实施。第十八条本办法由理事会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所涉及的会费减免政策仅适用于本办法生效后取得律师执业证的个人会员。
律师事务所上班时间没有统一规定,一般都是各律师事务所自行决定,不过一般也是根据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比如上午是8点半到9点上班,下午5:30~6:00下班,中间休息1~2个小时。并且根据国家规定的假期,双休日及公共假期均休息。如果你委托了律师办案,他应该为你提供随时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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