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故事(关于青少年法律的小故事)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法律小故事和关于青少年法律的小故事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法律小故事以及关于青少年法律的小故事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法律小故事(关于青少年法律的小故事)

本文目录

  1. 遵守法律的名人故事有哪些
  2. 关于法律的故事
  3. 有什么“毁三观”的故事吗
  4. 关于青少年法律的小故事
  5. 有哪些鲜为人知的历史故事,可以分享一下吗
  6. 关于关法治的小故事
  7. 你身边有哪些令你印象深刻的法律故事

遵守法律的名人故事有哪些

1、陈毅制定“入城守则”

1949年5月24日夜里,上海街头响起半夜激战的枪声。第二天,天蒙蒙亮,市民们小心地打开一点门,从门缝里望出去,只见马路两侧,整齐地躺满了抱着枪,合衣而睡的解放军战士,市民们感到奇怪,“这些军队怎么和以前不一样的呢?”

不一会,市民们开始走出家门。他们看到战士已经起来了,有的在洗漱,有的在吃饭,吃的是馒头、咸菜。于是,不少市民拿出热水瓶,给战士们倒开水。战士们笑嘻嘻地摇着头,谢绝了。天大亮了,“解放军露宿街头”,“解放军秋毫无犯”的消息,迅速传遍了整个上海,市民蜂拥上街头,欢迎人民子弟兵,庆祝上海获得新生。

原来上海大战役打响前,陈毅就让秘书长起草了《入城守则》,为接管上海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不要以为我是总理》

周总理生前从不认为自己是国家总理就可以置身法纪之外,他总是时时处处带头遵纪守法。有一次,他乘车去政协礼堂开会,司机违犯了交通规则,交井批评司机的时间很长,耽误了开会时间。同车的干部想去和民警交涉,总理严厉制止说:“这怎么行?交通规则是政府颁布的,政府总理应带头遵守。总理不遵守,就是带头破坏制度。”一直等到警察放行,总理一行才离开那里。此后,总理常常叮嘱司机,不能违反交通规则,说:“不要以为我是总理,就可以特殊,可以违章。”

3、《曹操自刑》

历史上一些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为了维持统治的秩序,保持内部的一致,增强战斗力,都是非常注重纪律并带头遵守的。三国时期著名政治家、军事家曹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一次曹操带兵出征,路过一片麦田,他当即下令:“任何人不得践踏麦田,违者斩!”命令一下,人人都小心起来。偏巧,曹操的马受惊了,奔到麦田里去,官兵见状,都站在田埂上、路旁边,默默地看着。曹操勒回了马,立即把行军主薄叫到马前,让其议罪。主薄言引《春秋》说:“罚不加于尊”,这件事就算了。曹操说,我自己下的命令,自己带头去破坏它,怎么让三军执行?但我是全军之主,也不好自杀,只有处于刑法了。说着,他拔出宝剑,割下胡子,古人是不割须不理发的,这是当时的一种刑法。曹操自刑,全军震动。此后,曹操的威望就更高,曹军的纪律也更严明了。

关于法律的故事

青少年法律故事一

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少年法庭判处缓刑。

青少年法律故事二

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儿子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暑假期间,街坊一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孝顺的小刚动摇了,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同学明明身上。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家门。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抢劫,把钱拿出来!”明明的父亲将其制服,傻在当场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所。

青少年法律故事三

父母从潮阳来广州做生意后,阿龙就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对这个孙子又百依百顺。

2002年,父母把14岁的儿子接到广州来生活。由于长期缺少沟通,阿龙的父母和儿子已经没什么话可说,只要见儿子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夫妻俩就严厉斥责,早被奶奶宠惯了的阿龙哪里受得了,没几天,和父母大吵一番后,阿龙离家出走了。

当年1月30日,阿龙在外面和同学的弟弟、10岁的小文一起玩时,发现身上的钱花得差不多了,阿龙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阿龙把他带到白云区三元里附近的草地上,勒死后把尸体扔到旁边的沙井里。

第二天上午,阿龙拨通了小文家里的电话,要小文家长拿1000块钱来赎人。最后压低到600元,在约定地点一手交钱一手交人。小文家人随即报警。

阿龙几次变换交钱地点,最后约定小文的家人把600元现金放在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口左侧垃圾桶里。当晚10时,阿龙取出垃圾桶里面的钱,然后直奔麦当劳。饱餐一顿后,阿龙在麦当劳门口被警察抓住。阿龙几次接受审讯都坦然承认是他干的,为了说服警察相信他,阿龙带着警察找到小文的尸体。

阿龙的行为犯了故意杀人罪,考虑到阿龙犯罪时没有满18周岁,广州中院从轻判处阿龙15年有期徒刑。

青少年法律故事四

丽丽的父母都是做小生意的,家境贫困,父母平时忙着挣钱养家,根本没空管教女儿。在家里被忽视,丽丽就到外面寻找补偿,16岁的阿祥成了丽丽寻找温暖的港湾。阿祥的家境和丽丽差不多,他因为成绩不好辍学后就在学校周边纠集了一帮小青年,成立了一个“龙腾帮”,阿祥自封“老大”,“龙腾帮”的经费来源主要靠抢在校学生的钱。

威风八面的阿祥赢得了丽丽的好感,正在读初二的丽丽很快就成了阿祥的女朋友。他们仿照电影里的情节,称丽丽为“压寨夫人”。

丽丽这个“压寨夫人”并非浪得虚名,她心甘情愿地帮阿祥经营起了“龙腾帮”。为了扩大势力,还在学校读书的丽丽经常游说同学加入“龙腾帮”。一般的学生都不愿意交这笔保护费。见软的不行,丽丽就伙同阿祥等人来硬的——他们在学校外面堵着,对不交保护费的同学拳脚相加,直到他们乖乖交上保护费。

和阿祥交往的日子,丽丽经常很晚才回家,有时甚至夜不归宿,可是她的父母却置若罔闻。直到阿祥因为伙同他人犯抢劫罪被判了6年徒刑,法官找丽丽的父母做思想工作时,丽丽的父母才如梦初醒。

因为丽丽事发时还不到受刑事处分的年龄,而且显著轻微,法院没有追究丽丽的刑事责任,经过批评教育后,丽丽重新回学校读书。

有什么“毁三观”的故事吗

我有个邻居,儿子十岁时,她夫去世了,她怕儿子受委屈,没有改嫁,好不容易给儿子娶了媳妇,她才松了一口气。

儿媳妇长得如花似玉,儿子把她当成掌上明珠,对她言听计从,呵护有加。婆婆当然心里喜欢,家里累活重活自己全包下,唯恐媳妇不满意。

开始几年还相安无事,后来,媳妇见庄上有人发了大财,和她同龄的人都穿金戴银,出进有轿车,她就抱怨丈夫没本事,一天到晚不给婆婆好脸色看。婆婆知道儿子没有大本事,为了顾住这个家,她忍气吞声,从不敢和媳妇吵架。

有一天吃中饭,媳妇一反常态,亲自下厨做饭,亲自把汤端到她面前,说:娘,这是我烧的汤,你尝尝味口怎么样?

她既受宠若惊,又感到奇巧,往日,媳妇从不下厨,从不喊她娘,更别说给她盛饭了。今天是不是太阳从西边出了?

媳妇见她发愣,催她说:你怎么不喝?是不是嫌我做的汤不好喝?

正在这时,门外有人喊媳妇有事,媳妇就出去了。

她愈想愈不对劲,突然想起一件事,她心里打了个冷战。就把碗里汤加上煎饼,倒在猫碗里,小猫吃了碗里的饭,没多会儿就死了。

她大惊失色,不顾一切地跑到村里去报案,也该凑巧,她刚从村里回来,儿子到家了,她向儿子说:你回来正好,你媳妇在饭里下药想害死我,你看那猫,就是吃了你媳妇给我的汤药死的。

儿子阴沉着脸说:我早就看出来了!

她不解地问:你早看出来她要害我,你怎么不告诉我?

儿子愤愤地说:我早就看出来了,你想让我打一辈子光棍!

她一下傻了,面对儿子那愤怒的目光,她低下了头,心酸的泪水,顺着腮帮子向下流。

就在这时,民警和村干部来了,她急忙解释说误会了。

民警让她说明情况,她说,前几天喷农药,是用猫食碗拌的药,后来忘了,今天她喂猫时,猫吃死了,她前天刚和儿媳妇吵过架,以为是媳妇想害她,没有细想,就到村里报了案。

媳妇在一旁说:幸亏你想起来了,不然的话,我可要去坐牢了!

她一再向民警解识认错。

原来,她媳妇和别人勾搭,被她碰见了,媳妇怕她说出实情,就在饭里下了药。

事后,她让儿子在庄头盖了一间小屋,独自一人在那里生活。儿媳妇从此胆子更大了,只要丈夫说个不字,她就要离婚,丈夫再也不敢说她什么。

关于青少年法律的小故事

青少年法律故事一

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少年法庭判处缓刑。

有哪些鲜为人知的历史故事,可以分享一下吗

文革时期的大串连,中学生不拿一分钱可以游遍全国,到那里都有接待站,吃饭不要钱,坐车不要钱,接待不好还要造他们的反,全国不知道浪费了多少钱粮,但愿这样的故事永远不在发生

关于关法治的小故事

法律小故事

故事1

昨天早晨8点多;张女士刚起床,就听见我们院里一片嘈杂:原来是他们院子一个老爷子由于年岁已高,反应稍慢,骑自行车压了别人的一条小狗,牵狗人不依不饶;非得逼老爷子赔偿。其实也没有大问题,就是稍稍碰了那条畜生一下!张女士看到这种情况就穿衣下了楼,问清了压狗的时间后;对那人说:“第一;我们需要你出示合法的养犬证、第二;您遛狗的时间不对,辽宁省有关法律规定是晚7点以后至第二天早7点之前!第三;您应该庆幸的是您的狗没有把老爷子晃摔了,否则后果您自己合计吧!”听了张女士的话,牵狗人也自觉理亏,搭讪了几句就走了!

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多掌握点儿法律常识;确实可以达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

故事2

中考前一天,五名社会青年冲进某校初三(3)班教室殴打初三学生林某,林某情急之中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威胁社会青年,其一名社会青年冲过去殴打林某时被划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公安机关以林某携带管制刀具,对其进行了拘留。其家长承担也事赔偿责任。

故事3

“我们村的马主任判处有期徒刑2年,太冤枉啦!”村民都这样说。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在2001年的春天,安徽山区某村的小学校年久失修,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由于当地村小太多,乡人民政府也没钱支助,所以修学校的钱只能由本村解决,但村里没有那么多钱,怎么办呢?最后该村的村民委员会主任马某决定向县林业局争取了砍伐40个立方米木材的指标,用它作为修建的材料和经费,结果由于成本大大提高,马某擅自带领村民们多砍了200个立方米。当一座漂亮的学校将要竣工的时候,公安人员带走了马某。由于他的行为触犯了《森林法》和《刑法》,被判处了有期徒刑2年。为什么马主任做好事却被判刑呢?原来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有这样的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看来我们做好事也得遵守法律呀效死亡。公安机关以林某携带管制刀具,对其进行了拘留。其家长承担也事赔偿责任

故事4

某中学生林某因与同年级同学钟某发生矛盾后斗殴,当晚8时许钟某纠集同学挟持林某到校外一小巷内,将林某打倒在地。后来林某起身掏出水果刀,对其中的王某等人乱刺后逃离现场,王某被刺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1月17日,法院以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故事5

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少年法庭判处缓刑

故事6

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儿子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暑假期间,街坊一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孝顺的小刚动摇了,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同学明明身上。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家门。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抢劫,把钱拿出来!”明明的父亲将其制服,傻在当场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所。

故事7

王先生在外地工作,离家较远,平时回家较少,大多是通过电话与家里联系。有一天,他正在单位上班,父亲打来电话说:“昨天我和你二叔因为自留山的划分问题吵了一架,吵得很凶,你二叔说准备找人揍我。”过了几天,父亲又来电话:“自留山的事没有摆平,新问题又来了。”王先生一听心里直打鼓,连问咋回事,父亲说:“我和你二叔因堂屋问题又吵架了,我准备揍你二叔,到时候万一把他弄得哪儿不合适,就算坐班房我也豁出去了。”他还问王先生把人打伤要判几年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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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赶紧说:“你这次无论如何也得听我的,不能急。”父亲说:“你快讲,废话少说。”王先生告诉他,#from本文来自学优网http://www.gkstk.comend#打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打伤了还得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兄弟之间的事还是和解为好。自留山和堂屋都属《民法通则》调整的范畴,但里面还涉及到《继承法》的有关法条,一时半会儿在电话里很难说清楚,于是,王先生就把有关《民法通则》和《继承法》的法律知识及解决中需要的相关证据给父亲寄了回去,希望他和二叔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两个月后,父亲来信说:“我与你二叔的纠纷是用法律手段解决的,大家都没啥异议。近些日子,我们的关系在逐渐好转。”据说从那以后,父亲有空儿就给亲戚朋友讲他学到的一点法律知识。后来父亲对法律知识越来越有兴趣,村子里发生什么事,他总会打电话向王先生咨询

故事8

自从小冀考上机车驾照后,就变成了一个以车代步的人,平时出门,无论是五分钟的路或是五十分钟的距离,只要没下雨,他都习惯以车代步。这天天空下著大雨,小冀心想今天不能汽车去上学了,只好认命地拿著雨伞,搭车上学去.到了中午休息时间,小冀突然发现下午要交的报告竟然放在家里忘记带了!于是他决定回家一趟.

小冀习惯地走到自己常停车的地方,找了半天才记起今天并没有骑车来学校.这时小冀发现有一台机车的钥匙还插在车上,没有被拔下来。小冀好心地把钥匙拔下来,本想把钥匙交给学校的警卫室,但他想起自己要回家一趟,今天刚好又没有骑车,不如就借用一下吧!他估计了一下往返的时间,大概半小时内就可以回到学校了,到时再替车子的主人将钥匙交到警卫室,说不定车子的主人还不知道自己的车子曾被人借骑过呢!在骑车回家的路上,刚好碰上警察巡检,警察先生要求小冀拿出驾照来让他检查,没有驾照的小冀,向警察先生解释,他只是借用一下这部机车而已,并没有要偷窃的意思。

如果小冀能向承办的法官证明他并没有不法的意图,而且法官相信他的说词,那么他的行为就不会处犯刑法上的普通盗窃罪。但因为有无不法的意图是属于个人的主观意识,要举证说明自己没有不法的意图是很困难的。

所以,只要不是自己的东西,最好都不要借用或替人看护,以免惹祸上身却不自知

你身边有哪些令你印象深刻的法律故事

小刘刚刚大学毕业,学的是市场营销。

找了几份工厂的销售工作,没做几天就离开了!

总想让同学看得起,决心要找一份在写字楼上班的工作!

小刘终于如愿,应聘到了一家金融公司上班。

这家金融公司属于非法从事金融行业,小刘只负责发布贷款信息。

涉及非法从事金融行业与套路贷,这家公司被公安一锅端,小刘也被抓了!

小刘被判了两年,合法!

这个故事是真实的,小刘被判两年一点都不冤枉!

小刘错在哪里?第一、找工作时没有去核实“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业务是否合法”;第二、开展工作时,没有去考虑自己发布的信息是否真实。

这个故事,给到我们怎样的警示呢?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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