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人民代表法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代表法全文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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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法》是我国宪法体系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调整的是人民代表的职务关系,包括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和闭会期间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
立法宗旨:《代表法》第一条规定,“为保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行使代表的职权,履行代表的义务,发挥代表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代表法》的发展历程
《代表法》自1989年开始起草,1992年颁布实施。对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发展,代表的构成、素质以及履职的环境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代表履职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因此于2009年、2010年和2015年分别进行了三次修正。
代表法主要内容: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参加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安排的代表活动,代表所在单位必须给予时间保障。代表按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代表职务,其所在单位按正常出勤对待,享受所在单位的工资和其他待遇。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根据实际情况由本级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代表的活动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专款专用。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保持联系,扩大代表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活动的参与。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为本行政区域内的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人大代表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需要对县级以上的人大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必须通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人大常委会的许可,否则违法。
人大代表法全文主要内容有哪些?
第三十三条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参加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安排的代表活动,代表所在单位必须给予时间保障。
第三十四条代表按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代表职务,其所在单位按正常出勤对待,享受所在单位的工资和其他待遇。
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根据实际情况由本级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第三十五条代表的活动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专款专用。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保持联系,扩大代表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活动的参与。
关于人民代表法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