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离职2年多了还能要经济补偿吗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离职两年了还有必要申请补偿吗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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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离职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去申请经济补偿金,超过一年以上,是不可以申请了!
申请仲裁同样的情况!
仲裁委规定,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员工劳动合同,不管是违法解除还是合理解除,必须在离职之日起,对用人单位提起仲裁!超过一年以上,就超过了仲裁期,就不能提请仲裁了。
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就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并且履行按时发放工资,按规定缴纳社保等责任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没有按时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员工已经离职,员工有权在仲裁时效期内向企业提出支付双倍工资。如果企业拒不支付,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企业没有在一月内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第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上述法条,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有以下两种:
1、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企业未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依法要求企业与之及时签劳动合同,并向企业提出向其支付双倍工资。
2、自用工之日起超过满一年企业不与员工签劳动合同的,员工有权要求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企业不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有权要求企业从用工之日起支付双倍工资。
应该注意保留哪些证据?
如果公司一直没有与员工签劳动合同,员工有权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你现在的公司也没有与你签劳动合同,注意保留以下这几个证据,以便日后证明自己与公司确实存在劳动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2、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只要有证据可以按实际工作年限申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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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将面临相关的行政处罚。实践中,一般是劳动者去社保局投诉,然后由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对用人单位是否缴纳以及是否足额缴纳社保进行调查。
2、社会保险的问题不是劳动行政部门的管辖范围,不应当收到时效性的限制。其次由于社会保险问题的地域性和政策性均非常强。不同的省份会制定不同的细则。你要根据你的情况到当地的社保局投诉。
3、目前你可以咨询一下社保机构能否自己补交,若不能自己补交,造成你无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你就完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交你在职期间的社保。因为社保不会承担你不能享受社保的责任,就会支持你要求用人单位来承担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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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就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并且履行按时发放工资,按规定缴纳社保等责任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没有按时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员工已经离职,员工有权在仲裁时效期内向企业提出支付双倍工资。如果企业拒不支付,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企业没有在一月内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第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上述法条,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有以下两种:
1、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企业未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依法要求企业与之及时签劳动合同,并向企业提出向其支付双倍工资。
2、自用工之日起超过满一年企业不与员工签劳动合同的,员工有权要求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企业不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有权要求企业从用工之日起支付双倍工资。
应该注意保留哪些证据?
如果公司一直没有与员工签劳动合同,员工有权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你现在的公司也没有与你签劳动合同,注意保留以下这几个证据,以便日后证明自己与公司确实存在劳动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2、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只要有证据可以按实际工作年限申请赔偿。
不可以!
离职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去申请经济补偿金,超过一年以上,是不可以申请了!
申请仲裁同样的情况!
仲裁委规定,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员工劳动合同,不管是违法解除还是合理解除,必须在离职之日起,对用人单位提起仲裁!超过一年以上,就超过了仲裁期,就不能提请仲裁了。
谢邀!
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都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劳动者被单位辞退,首先确定自己没有过错,比如是否严重违反单位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否由于自己的过错给单位造成了严重损失等等;如果劳动者没有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鉴订劳动合同。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签书面合同的前一日,最长不超过11个月;另外劳动者可按相关法律的规定要求所在单位足额补缴社保费用或者赔偿未享受社保待遇的损失;按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视为己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两年后又补签了劳动合同,因此这款规定己失去意义。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对来说处于弱势一方,因此当用人单位无合法的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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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离职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去申请经济补偿金,超过一年以上,是不可以申请了!
申请仲裁同样的情况!
仲裁委规定,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员工劳动合同,不管是违法解除还是合理解除,必须在离职之日起,对用人单位提起仲裁!超过一年以上,就超过了仲裁期,就不能提请仲裁了。
好了,关于离职2年多了还能要经济补偿吗和离职两年了还有必要申请补偿吗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