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转账记录可以作为起诉证据吗,只有转账记录怎么起诉成功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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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法院受案后,具体分到承办法官时,承办法官会按排开庭,根据庭审查明的基本事实,再依基础事实确定是借贷、还是买卖欠款,或者是不当得利等等,由法院根据法律之规定确定案由或由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
打官司是有风险的,是否胜诉,主要是要有证据,做到证据充分,降低诉讼风险。就你提供的情况来看,证据不是很充分;至于没有借条,你可以找知情的证人出庭作证,转帐凭据一定要在银行出具打印。
要是有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有提到是借钱字据,完全可以作为证据。
如果只有转账凭证没有相关连的文字作辅助,应该很难成法律依据。因为里面没有提到借这个字。
【每日讲法观点】想起诉对方,目前手上虽然没有欠条,但是却有转账记录以及和对方的微信聊天记录,这种情形并不影响立案。至于能否立案,要看是否符合人民法院的立案条件。
人民法院立案条件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一般都应当符合立案受理的条件。只有经人民法院初步审查,认为符合立案的条件,才会予以立案受理。因为人民法院的工作量比较大,如果对于递交到法院的案件材料不加以审查区分,将会加大审理法官的难度,甚至导致无法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立案的条件有如下几个:
原告是与本案具有利害关系的法人或者自然人等法律主体;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当特定、唯一,可以以身份证号码进行区分)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理由;(起诉被告的目的是什么,想让被告做什么,为什么)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以及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因此,手中虽然没有对方出具的欠条,但是却有转账记录以及微信聊天记录,如果题主能够明确被告的具体身份信息,再准备好其他的案件材料,去法院立案没有什么问题。
没有欠条怎么办?根据题主的问题描述,题主有给对方的转账记录以及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每日讲法认为双方之间应该是民间借贷纠纷。
而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人民法院审查的重点主要有:双方是否有借贷的合意?原告有无将借款项交付给被告?被告是否向原告还过款?双方借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借贷有无违法情形?
而欠条,并不是唯一能够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合一的证据。如果题主手中的微信聊天记录的内容,能够证明被告向原告提出过借款,且有对应的转账记录,应当认定为双方存在借贷合意,无需欠条。
总结人民法院在立案的时候,只是对立案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不会进行实体审查,实体审查是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才会涉及,因此是否有欠条并不影响法院立案受理。
而手中即使没有欠条,但是只要有其他能够证明对方欠款的证据,其效力等同于欠条的效力。
综上所述,去法院立案只需要做到这四点:原告是利害关系人、被告明确、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范围、属于受诉法院的管辖。
微信转帐记录能作为证据起诉么?
这是个法律层面的答题,据本人所知是不能的,目前国家法律法规尚未作出明确规定,但可作为佐证。
单就微信转帐记录证据显得十分不足。一是你转帐记录没有说明是他向你借这笔款只是转帐金额且没有显示对方收到你给他的借款亲笔签收,对方可反说是你归还其的什么款;二是对方亦可利用软件功能制造对你不利的记录。
目前我国老赖甚多,大的老赖欠数以千万亿元计,小的百千万元计。国家虽在打击老赖上采取严厉措施,但收效并不是十分乐观。如果平时我们在办理借贷方面多加小心可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建议要放下面子先小人后君子,不管是谁,借款多少,写上大写金额,归还时间,借款人亲笔签名盖章规范性的借条是十分必要的。
规范性借款样版(仅供参考):
借条
本人李××因生意资金欠缺现特向张××借到金额(微信转帐)伍万元整,本人定于××××年×月×日向张×××如数归还。若超期无法归还本人愿以××××抵押直至如数归还借款额为止。
此据
借款人签名:李××(章)
××××年×月×日
并保存微信转出记录和对方微信收到借款记录
纯属个人见解,如有不对请批评指教。
法海一粟认为,题主以支付宝及微信转账记录作为证据,向法院起诉借款后能否胜诉,还要看庭审能否真正查明双方属于借贷关系。
1、支付宝和微信记录属于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证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根据上述规定,支付宝和微信转账信息,应当属于电子数据。
2、支付宝和微信转账记录能够证明转账事实,但是,不能证明转账的原因即法律属性。从支付宝和微信的功能来看,它们只是支付工具。在法律上,支付只是一个法律事实,支付本身并不反映支付行为的背后所表现的法律关系。因此,题主以支付宝和微信转账记录作为证据起诉被告,只是完成了“交付借款”的事实证明,但是,仅仅证明“交付借款”事实还不能赢得这场官司。要赢得这场官司,题主还要双方系借贷关系。
3、借贷关系是否成立,由题主承担举证责任。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根据本条规定,证明双方是借贷关系的责任,由题主承担。因此,题主提起本案诉讼,绝不能掉以轻心。
4、答疑。有人认为,上述规定不是已经要求“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了吗,为什么还要题主承担举证责任呢?如果有人提出这样的问题,说明他还没有认真阅读和理解上述规定。根据上述规定,被告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主张的前提是: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假如,被告没有这样抗辩呢?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银行转账凭证能成为法律依据。证属于书证,是《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证据的一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是一种有效的证据。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帐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帐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但是,银行转账凭证本身而言,只是能证明双方有款项往来,具体此款项是什么性质,能不能够证明当事人的主张,还需要通过其它的证据来说明。
只有转账记录很难取得胜诉,需要其他证明提供佐证才能有把握取得胜诉。为了更大把握取得胜诉,可以从以下方面收集证据:手机短信线上聊天记,如短信的内容包括提及还款,以及对方的答复是否已承认借款;去银行领取一些提款或转账单据;录制的音频;第三人可以证明双方都有借款的证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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