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限购令细则(天津房地产限购政策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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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限购令细则(天津房地产限购政策细则)

本文目录

  1. 天津购房政策
  2. 天津限购外地人怎么购买
  3. 天津限购政策具体有什么要求
  4. 天津限购有哪些政策
  5. 天津限购范围
  6. 天津房地产限购政策细则
  7. 天津本地人购房政策

天津购房政策

天津限购政策:

1、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天津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在天津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天津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3、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天津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4、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天津范围内购买住房的,支持新市民合理购房需求。非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就业的新市民、大学毕业生,持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可在本市购买1套住房,滨海新区仍执行原购房套数政策。

天津限购外地人怎么购买

一、积分落户制

天津实施的居住证积分落户制度,实行“居住证+积分入户+员额总量”原则,以居住证制度管理外来常住人口。

二、买房条件

外地人在天津买房,能够提供在天津市累计1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即符合外地人在天津买房条件,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三、外地人在天津买房的具体条件如下:

1.提供本地联系人或担保人

外地人在天津买房首先需要提供在天津本地的联系人或担保人,否则无法办理。

2.开具天津本地收入证明和流水

外地人在天津买房要开具天津本地收入证明和流水,以保证银行批件前的审查。收入证明和流水反映了买房人的经济能力,在决定外地人在天津买房是否获批。

天津限购政策具体有什么要求

天津购房限购政策如下:

1、对在本市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人士,暂停在本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住房和二手房。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内购房,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缴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天津市政府推出限购政策主要有以下考量

1、为保障本市和外地在津工作人群的住房需求,打击利用金融杠杆进行住房炒作,进一步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具体措施由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会同天津银监局发布实施。相关部门应为贷款银行提供借款人家庭户籍、住房、婚姻状况等信息的查询便利。

2、发挥土地供应对房产市场源头调控作用,加大住宅开发用地供应量,并督促房企尽快施工上市,平衡市场供需。对市场预期较高、可能产生高价地的新出让住宅用地,采劝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自持租赁住房”、“限地价竞棚改安置房”等措施,控制地价,稳定房价市场预期。

天津限购有哪些政策

限购政策

目前天津执行的买房政策是:

以家庭为单位,在除滨海新区之外的天津其他区,天津户籍(含集体户口,不包括蓝印户口)限购第三套住房;外地户籍和成年单身人士(包括未婚、离异)限购第二套住房。滨海新区不限购外地户籍在天津买房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这是外地户籍在津买房的的前提条件,连不限购的滨海新区也需要提供社保或个税。

需要注意:

1、认房又认贷,有过贷款记录即视为二套,无论是否还清。

2、“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是指购房人从购房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3年内任何连续24个月。

3、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存在补缴费且24个月中补缴月数不超过3个月的,视为连续缴纳,可作为有效购房凭证。

4、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一是至少一名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二是驻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的家庭(军官证不能证明服役所在地的需部队相关部门提供证明文件)。

5、离婚后带未成年子女的按照家庭认定,未带未成年子女的按个人认定。

6、居住型公寓和已选择房屋用途为“居住”的混合型公寓纳入限购范围,其他类型公寓不纳入限购范围。

02

商业贷款政策

目前天津执行的商业贷款政策是:

1、在本市无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2、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3、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也就是说,从2017年4月1日开始,天津执行的商业贷款政策是:认房认贷,首套房首付最低三成,二套最低六成,最长贷款年限25年。

目前商业贷款利率基本上是首套上浮5%-10%,二套上浮10%-15%。

注:1、已取得房产证或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认定套数,网签预定协议的不认定套数。

2、共同产权房屋认定套数。

3、因拆迁需购房的,凭拆迁证购买,购买后认定套数。

4、因持生效法律文书需购房的,凭文书或判决书购买,购买后认定套数。

5、因继承遗赠文书需购房的,凭继承判决书购买,购买后认定套数。

6、企业自建经济适用住房并已取得产权的,计入居民家庭或单身人士住房套数。

7、个人在国有土地上自建且已依法取得产权证的住房,计入居民家庭住房套数。

03

公积金贷款政策

目前天津执行的公积金贷款是:

首套房首付最低三成,二套首付最低六成,第三套及以上不予发放。

新房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二手房最长可贷20年,购买公有住房产权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最长可10年。

相比商业贷款,公积金的

贷款利率

较低。

目前天津住房公积金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年利率是2.75%,五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是3.25%。

公积金组合贷利率为,公积金部分按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商业贷款部分按贷款银行贷款利率执行。

公积金

可贷金额

为按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

1)按贷款最高限额计算:以家庭为单位,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60万;二套最高限额40万。

2)按房价成数计算:贷款额度=房屋价格x贷款成数

3)按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首套住房贷款额度不高于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二套不高于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4)按还贷能力计算:[(月工资总额+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现有贷款月应还款额]×借款期数(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为缴存基数,现有贷款月应还款额为个人信用报告中贷款的月应还款额。

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贷款需满足“

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并且所在单位不存在欠缴情况,信用良好,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等基本条件,方可申请。

包括在本市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及外国人

,也可按照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若借款人(配偶)因工作单位变动,造成欠缴3个月(含)以内住房公积金或因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误,重新调整造成欠缴住房公积金,在申请贷款时已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补齐并恢复逐月缴存的,可视同连续缴存。

日前,天津重新颁布了

《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2019年2月1日,天津公积金新政正式执行。与以往相比,天津公积金贷款条件有重要变化!

即存在购买配偶、子女、本人父母或配偶父母住房的,或离婚两年内,职工与原配偶之间买卖住房,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如下图:

同时,职工或其配偶存在以下信用不良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准予贷款:

A.贷款当前存在未还本息或担保人代还记录;

B.近24个月内存在贷款展期(延期)或以资抵债等记录;

C.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未还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近24个月内存在连续未还本息超过6期记录;

D.近60个月内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逾期超过24期;

E.近60个月内因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被起诉;

F.有呆账或核销记录;

G.个人信用报告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另外,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于2016年12月16日实行贷款预约制度。按照预约号的顺序,根据可使用资金情况每两周公布一批可受理贷款预约号。

假若已经有两套住房,再购买为第三套,公积金不予发放贷款的话,可以提取公积金。

按用途分类,住房公积金提取可以分为住房消费提取和非住房消费提取。

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商品住房、私产住房、公有住房产权、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其他自有住房的;

2、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4、支付自住住房房租的。

最新政策规定,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已有住房,通过一次性付款方式新购私产住房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持有该房屋产权满半年。

公积金贷款结清前,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均不能办理其他住房消费或非住房消费提取业务。

公积金贷款逾期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只能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不能办理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提取业务。

职工购买住房且购买该套住房全部产权的,可按本办法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的,不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套私产住房在同一自然年度内交易两次或两次以上的,购买该套住房的职工,在该自然年度内,只能就其中一次交易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交易的购房职工可在以后年度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尚未出售该套住房。

非住房消费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到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5、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围的;

6、家庭成员(含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重大疾病以中国保险业协会、中国

天津限购范围

1、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天津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在天津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天津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3、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天津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4、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天津范围内购买住房的,支持新市民合理购房需求。非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就业的新市民、大学毕业生,持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可在本市购买1套住房,滨海新区仍执行原购房套数政策。

天津房地产限购政策细则

限购政策审核以家庭为单位夫妻二人名下房产还有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合并计算套数。外地人在天津有一年以上纳税或社保证明

天津本地人购房政策

2021年天津以家庭为单位,在除滨海新区之外的其他区,天津户籍限购两套,外地户籍和单身人士限购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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