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洪泽湖监狱,江苏省监狱有几个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江苏省的监狱由24个监狱1个未成年犯管教所
1、南京监狱、南京女子监狱、镇江监狱、苏州监狱、徐州监狱、洪泽湖监狱、盐城监狱
2、连云港监狱、丁山监狱、宜兴监狱、溧阳监狱、常州监狱、金陵监狱、龙潭监狱、浦口监狱
3、无锡监狱、高淳监狱、句容监狱、南通监狱、南通女子监狱、通州监狱、彭城监狱
4、江宁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边城监狱、新康监狱
扩展资料
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以及国家的其他法律、法令和法规,正确执行党的监狱工作方针、政策;
江苏省的监狱由24个监狱1个未成年犯管教所
1、南京监狱、南京女子监狱、镇江监狱、苏州监狱、徐州监狱、洪泽湖监狱、盐城监狱
2、连云港监狱、丁山监狱、宜兴监狱、溧阳监狱、常州监狱、金陵监狱、龙潭监狱、浦口监狱
3、无锡监狱、高淳监狱、句容监狱、南通监狱、南通女子监狱、通州监狱、彭城监狱
4、江宁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边城监狱、新康监狱
江苏省的监狱由24个监狱1个未成年犯管教所1、南京监狱、南京女子监狱、镇江监狱、苏州监狱、徐州监狱、洪泽湖监狱、盐城监狱2、连云港监狱、丁山监狱、宜兴监狱、溧阳监狱、常州监狱、金陵监狱、龙潭监狱、浦口监狱3、无锡监狱、高淳监狱、句容监狱、南通监狱、南通女子监狱、通州监狱、彭城监狱4、江宁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边城监狱、新康监狱
1955年,农场外围的泗洪县裁皖归苏。1957年,江苏省国营农场管理局正式接管安徽劳改农场,并在此续办国营机械农场。因海防需要,1965年,江苏省人民委员会决定滨海县境内的大有、东直、民生、新荡、潮河五个劳改农场(北五场),与泗洪县境内的洪泽湖农场对调,1966年,正式成立江苏省地方国营洪泽农场;对内先后更名为“江苏省第一劳动改造管教支队”、江苏省淮阴监狱、江苏省洪泽湖监狱。
(一)洪泽湖监狱前身是1952年在滨海县境内组建、隶属华东军政委员会公安部的新人农场。1954年新人农场更名为苏北建设农场。由于建设农场机构庞大臃肿,1956年根据公安部指示,撤销建设农场,分别成立大有、东直、民生、新荡、潮河五个劳改农场(俗称“北五场”)。
(二)农场地点是1949年时解放。当时属安徽省公安厅管辖,取名“安徽省地方国营洪泽湖农场”。
(三)因海防需要。
按照监管规定,出于对被监管人员安全的考虑,探视是不可以带食品的。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刑材料一般只在服刑人员改造场所公示,如果监狱没有主动公开的话,是无法查询的。原判6年的,需要在入监一年半以后才可呈报首次减刑。
关于洪泽湖监狱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