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法授权委托的规定,行政许可法 授权

行政授权和行政委托的区别有哪些?

所谓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某项或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部分或全部,通过法定方式授予某个组织的法律行为。所谓行政委托,是指行政主体将其职权的一部分,依法委托给其他组织或个人来行使的法律行为。

行政许可法授权委托的规定,行政许可法 授权

行政授权和行政委托的区别主要有:

(1)行政授权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文授权规定为依据。行政委托也必须依法进行。只要不违背法律精神和法律目的,即可实施委托。

(2)行政授权必须符合法定的方式。行政委托的法定方式,都是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以较具体的委托决定来进行的,有关行政委托的事项范围、职权内容、委托时间、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等,都将在委托决定中予以明确。

(3)行政授权的法律后果,使被授权的组织取得了所授予行政职权的主体资格,成为该项行政职权的法定行政主体。行政委托的对象可以是另一行政主体,也可以是其他社会组织,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是法定的个人,但均不会因此而发生职权及职责的转移,被委托组织也不能因此而取得行使被委托职权的行政主体资格。

可见,行政授权和行政委托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特别是在其行使的法律根据、法定方式和法律效果方面有着根本性的区别。

行政许可委托的对象只能是行政机关

您自己都说了,行政许可的委托实施的对象只能是其他行政机关。因为委托行政机关要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委托给下级行政机关相当于多设了一道许可程序,不符合行政法的高效便民原则。

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的区别

行政授权是指行政组织内部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定程序把某些行政权力授予下级行政机关或公务人员行使,下级行政机关或公务人员获得授权后,就可以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地处理有关的行政事务。在行政授权关系中,授权者对被授权者有指挥和监督的权力,被授权者对授权者有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义务。授权者与被授权者均应属合法的行政机关,授权行为一旦发生,在规定的期限内有效。

“行政委托是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职责范围内依法将其行政职权或行政事项委托给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受委托者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管理行为和行使职权,并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行政委托由于不发生职权职责、法律后果及行政主体资格的转移。

两者的区别有以下四点:

1、对象不同。行政授权的对象包括机构和组织,行政委托的对象包括机关、机构、组织和个人。

2、依据不同。行政授权依据法规或规章的授权,行政委托没有明确依据,只要不违背特别规定即可。

3、方式不同。行政授权可以通过直接授权的方式,如《学位条例》第七条对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授权,也可以通过间接授权的方式,如《学位条例》第八条规定高等学校根据国务院的授权享有学位授予权。行政委托可以通过实际委托的方式,也可以通过推定委托的方式,若授权依据不足的,推定为委托。

4、后果不同。行政授权使被授权的机构获得行政主体的资格,行政委托被委托的机构并没有获得行政主体的资格。

行政授权和行政委托的区别

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区别主要有以下四点:对象不同;依据不同;方式不同;法律后果不同。

【法律分析】

具体来说表现为:1.对象不同。行政授权的对象包括机构和组织,行政委托的对象包括机关、机构、组织和个人。2.依据不同。行政授权依据法规或规章的授权,行政委托没有明确依据,只要不违背特别规定就可以。3、方式不同。行政授权可以通过直接授权的方式,行政委托可以通过实际委托的方式,也可以通过推定委托的方式,若授权依据不足的,推定为委托。4、法律后果不同。行政授权的法律后果,或者是使得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的职权内容增加,或者使得本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在授权范围内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独立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在行政委托,不发生行政职权和职责的转移,受委托的组织并不因此而取得行政职权,也不因此而取得行政主体资格。受委托组织根据行政委托行使职权必须以委托的行政主体的名义,而不是以受委托组织自己的名义进行,其行为对外的法律责任也不是由其承担,而是由委托的行政主体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三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被授权的组织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链接:https://www.9gupiao.com/lushi/133948.html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