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意思?滥用职权的共犯如何确定罪名?今天给各位分享滥用职权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滥用职权的共犯如何确定、滥用职权的定义是什么、滥用职权案起诉书怎么写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滥用职权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2、 滥用职权的共犯如何确定
3、 滥用职权的定义是什么
4、 滥用职权案起诉书怎么写
滥用职权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滥用职权罪的认定方式
一、根据本条规定,成立滥用职权罪,首先必须有滥用职权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滥用职权,完全是在具体的职权范围内处理事...
滥用职权的共犯如何确定
1、必须有正犯的实行行为。在共同犯罪中,正犯是整个犯罪的中心,只有实行行为才是犯罪论的核心。从犯若没有一定的正犯行为作为依托,那么从犯本身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在共同犯罪中,没有从犯不影响共同犯罪的成立,但如果没有正犯的行为,则共同犯罪不可能成立。
2、必须有共同犯罪的意思。共犯中的共同犯罪的意思,是指实行帮助行为者即片面共犯有共同犯罪的,这种故意表现在:行为人知道自己在帮助他人犯罪,对于正犯的犯罪行为及其性质、法律后果及责任有基本的认识,而且希望或放任该危害结果的发生,即片面共犯主观上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3、必须有帮助行为...
滥用职权的定义是什么
滥用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滥用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
滥用职权案起诉书怎么写
广朝检公刑诉〔2014〕44号
被告人xxx,曾用名甯*成,男,生于1958年11月5日,居民身份证号码51080219581105xxxx,汉族,中专文化,中共党员,广元市朝天区人,住广元市利州区xx公寓x单元x楼1号。2006年4月17日至2011年2月28日任朝天区畜牧食品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主任科员。2014年6月6日因涉嫌滥用职权罪,经本院决定取保候审,当日由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执行取保候审。
被告人xxx,男,生于1968年2月27日,居民身份证号码51081219680227xxxx,汉族,大专文化,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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