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哺乳期特殊权益保护(哪些劳动禁止给女职工安排)

女性哺乳期特殊权益保护包括哪些?哪些劳动禁止给女职工安排工作?今天给各位分享女性哺乳期特殊权益保护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哪些劳动禁止给女职工安排、没有签定书面劳动合同能解聘怀孕女职工吗、劳动法规定的女职工哺乳期是多长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女性哺乳期特殊权益保护(哪些劳动禁止给女职工安排)

本文目录一览:

1、 女性哺乳期特殊权益保护

2、 哪些劳动禁止给女职工安排

3、 没有签定书面劳动合同能解聘怀孕女职工吗

4、 劳动法规定的女职工哺乳期是多长

一、女性哺乳期特殊权益保护

女性哺乳期特殊权益保护

法律解答

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哺乳期调整岗位需征得同意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和《重庆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处于哺乳期的女职工的工作岗位时应征得本人同意,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本案中,练女士休完产假后哺乳期内返回公司上班,公司却在未征得其同意、与其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三次变换练女士的工作岗位,因练女士不接受岗位调整而未到岗上班,公司即以旷工为由解除了与其的劳动合同,故公司单方解除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应向练女士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

二、哪些劳动禁止给女职工安排

哪些劳动禁止给女职工安排

我国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矿山井下作业;

(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二、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

三、没有签定书面劳动合同能解聘怀孕女职工吗

没有签定书面劳动合同能解聘怀孕女职工吗

律师指点:

北京市中-银律师**所广西分所的李*红律师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及《劳动法》第二十一条明确:“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除非公司有证据证明该员工有下列情况,否则,公司不能解聘怀孕的女职工: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

四、劳动法规定的女职工哺乳期是多长

劳动法规定的女职工哺乳期是多长

一般情况下为一年。就是小孩子一周岁时止。如果是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可适当延长哺乳期。如果哺乳期满时正值夏季,可延长一至二个月。

怀孕、产期、哺乳期的工资待遇

有的职工担心,休这么长时间的产假,会被公司或单位解聘,或被单位扣发工资的。那么,怀孕、产期、哺乳期的工资待遇有什么规定呢?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但女职工严重违纪违法犯罪(即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除外。

其次,工资方面,单位不得在三期内降低基本工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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