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死刑复核程序的适用及其完善(我国法律对于死刑复核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死刑复核程序的适用及其完善情况?死刑复核程序法条?今天给各位分享我国死刑复核程序的适用及其完善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我国法律对于死刑复核程序是如何规定的、完善死刑复核程序之构想、完善死刑复核程序的重新思考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我国死刑复核程序的适用及其完善(我国法律对于死刑复核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本文目录一览:

1、 我国死刑复核程序的适用及其完善

2、 我国法律对于死刑复核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3、 完善死刑复核程序之构想

4、 完善死刑复核程序的重新思考

一、我国死刑复核程序的适用及其完善

第一部分意义及历史

死刑复核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项特别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另外我国《刑法》第四十八条与《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五条也有相应规定。

一.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

死刑复核程序,是指对判处死刑的案件,作出判决或裁决的法院主动逐级报送到有死刑核准权的人民法院进行核准的程序。在...

二、我国法律对于死刑复核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法律对于死刑复核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

三、完善死刑复核程序之构想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而生命一旦被剥夺就不可复生,为贯彻我国的死刑制度,保证适用死刑的准确性,统一死刑标准,坚持少杀、慎杀、防止错杀,我国在刑事诉讼中增设了死刑复核程序,规定了死刑判决必须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后才发生法律效力。但是,目前无论是在立法、司法上,还是诉讼理论上,我国的死刑复核程序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具体分析为:

一、对死刑复核程序发展的回顾

死刑因其极端的严酷性和不可回复性,历来受到严格的限制和控制。目前世界上已有109个国家废除了死刑,我国在死刑存废问题上坚持不废除死刑,但要以从严控制死刑的适用以及少杀、慎杀、防止错杀为政策。这一政策在实...

四、完善死刑复核程序的重新思考

死刑,相对于其它刑罚而言,其特点在于极端严厉性的后果,而且这种后果是无法变更和弥补的。我国的死刑复核程序正是基于这种特点而设置的,其意义在于死刑案件的办案质量,防止错判死刑,误杀无辜,保证司法公正在每个死刑案件中得以体现。然而从陕西“枪下留人”的董-伟案件到河北的聂*斌案来看,我国目前的死刑复核程序无法与其立法初衷保持一致,未能贯彻“保证死刑案件的办案质量”的精神。人们纷纷开始重新思考我国刑事诉讼死刑复核程序。

一、死刑复核程序存在的问题

1.死刑复核程序中核准权的下放。从死刑复核程序的法律规定上看,1979年的刑事诉讼法和刑法都规定了死刑案件的核准权由最高人民法...

我国死刑复核程序的适用及其完善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我国法律对于死刑复核程序是如何规定的、我国死刑复核程序的适用及其完善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同时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本文链接:https://www.9gupiao.com/flwz/4546.html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