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减刑的重大立功表现有哪些方面?一般立功表现?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应当减刑的重大立功表现有哪些、有立功表现的应当如何处理、有哪些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应当减刑、有特定身份的人犯罪后立功的认定问题是怎样的,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2、 有立功表现的应当如何处理
法律咨询:
有哪些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律师回答: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对于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所谓立功表现,主要包括下列行为:
1.揭发检举其他犯罪分子的重大罪行或较多的一般罪行,经查证属实的;
2.提供重要线索,使司法机关得以破获其他案件的;
3.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犯罪分子的。
这里所说的犯罪分子是指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是指犯罪分子被捉拿归案以后,不仅要彻底交代自己的罪行,而且还主动揭发其他人的犯罪行为。这是立功的-种表现形式。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所谓查证属实是指必须经过司法机关查证以后,证明犯罪分子揭发的情况确实属实。如果经过查证,犯罪分子揭发的情...
有哪些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应当减刑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规定的刑罚过程中的一项措施。是对于被判处罚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表现的,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
现实生活中,经常有特定身份的人(如司法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由于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工作中掌握他人犯罪事实或重要情况,但他们并未查究,其犯罪后,实施的检举揭发行为能否全部认定为立功,理论界也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司法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之便,掌握他人犯罪事实,未尽职责去查究,其犯罪后才检举揭发,其行为不构成立功。有的认为,无论是司法工作人员还是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只要他们犯罪后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并符合立功的构成要件,均应认定为立功,不能因其身份特殊而否认其立功。笔者认为,上述两种观点均存在不足。
对于有特定身份的人不能因为他们身份特殊对其犯罪后实施的检举揭发一概不认定为立功;也不能不考虑其特殊身份,其犯罪后实施的检举揭发一概都认定为立功,而应根据其揭发检举的内容、对象、材料来源、提供线索等情况进行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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