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发生后的工作重点是什么?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如何按法定程序解决?今天给各位分享劳动争议发生后的工作重点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如何按法定程序解决?、劳动争议的仲裁程序是什么、劳动争议的劳动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劳动争议发生后的工作重点
3、 劳动争议的仲裁程序是什么
1、申请、告知阶段
了解对方的真实意图,表达己方的意见、态度,找出双方的分岐、焦点,做到有的放矢。
2、调查、举证阶段
从违纪事实、违约行为方面收集相关证据资料,从适用劳动法规方面分析争议的性质、类别,为己方举证打下良好的基础。
3、协商、调解阶段
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尽量调解、协商解决争议。充分发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作用。
4、确认、处理阶段
正面回答职工提出的问题,慎重考虑其要求,耐心阐述解决争议的方案和理由,尽量达成调解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117号令)第6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9条也作了类似规定。
...劳动争议的仲裁程序是什么
(一)案件受理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向申诉人和被诉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并要求其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被诉人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仲裁庭由一名首席仲裁员、二名仲裁员组成。简单案件,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仲裁...
劳动争议的劳动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有多个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由最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因此,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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