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的行使范围是什么意思?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今天给各位分享代位权的行使范围是什么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代位权的行使、代位权的含义是什么、代位权的构成条件及行使方式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是什么
2、 代位权的行使
3、 代位权的含义是什么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是什么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根据《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
案例:2005年1月7日,甲公司卖给乙公司一批办公用具,计款30万元,约定10日内付款。10日内乙公司分文未付,逾期后,甲公司多次追要,乙公司称暂无款可付。此时,甲公司得知丙公司欠乙公司货款50万元已于2004年12月10日到期,甲公司就要求乙公司向丙公司催讨货款以还欠款,但乙公司以丙公司已经提供担保为由一直没有向丙公司催讨货款。
问:甲公司是否可以直接向丙公司提起诉讼要求丙公司支付30万元货款?
案例分析:
一种观点认为,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根本不存在法律关系,所以甲公司不能直接向丙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支付乙公司所欠的30万元货款。
另一种观点...
代位权的含义是什么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简言之,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的一种权利。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代位权制度是对合同相对性理论的突破,是合同对外效力扩张的体现。代位权的标的不是债务人的现有财产,而是债务人享有的对第三人的权利。为了避免过分的干预债务人和第三人的合同自由,保持债务人和债权人及第三人的利益的平衡,法律必须对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作出规定: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不论是合同...
代位权的构成条件及行使方式
条件为:债权合法并已到期、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行使方式:代位权只能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诉讼的方式行使。
代位权行使的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并已到期。
这一条件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首要和前提条件,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到期债权。第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如果债权人对债务不享有债权,不合法的债权自然不受法律保护。第二,债权人的债权已到期。对于未到期的债权,债权人没有主张的权利,债务人也没有清偿的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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