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缓刑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浅析缓刑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强奸有自首女方谅解可判缓刑吗、强奸罪缓刑判决书范文、敲诈勒索后投案自首可以判缓刑吗,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3、 强奸罪缓刑判决书范文
缓刑制度是为避免短期自由刑的弊端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替代性刑罚执行方法。自由刑在本质上有无法克服的缺陷,尤其是短期自由刑。我国台湾学者林*田认为:“它虽然短得不足以使受刑人变好,但却长得足以使受刑人变坏,短期自由刑一方面欠缺刑罚矫治功能,另一方面却给尚未被监狱负面效果感染的人提供了一次感染机会。”因此,现在许多国家的刑事政策有逐渐减少使用自由刑,而使用罚金刑替代的趋势,认为对6个月以下的短期自由刑应尽量避免使用。缓刑有助于避免短期自由刑带来的与社会隔绝、重返社会困难、罪犯间交叉感染等现象的弊端,有助于更好体现刑罚的个别化原则和最优化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因此它受到了许多国家的重视。
从世界范围来看,缓刑适用条件逐渐放宽、缓刑的适用率逐渐增高,如美国1977年的统计显示,在美国一年有50%的罪犯被判处缓刑;德国1983年缓刑使用率是全部监禁判...
如果满足缓刑条件的,强奸有自首女方谅解可判缓刑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至于罪行性质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因法院不仅仅是根据罪行性质作出具体量刑,法院认为有必要适用管制刑罚进行处罚,所以故将管制刑列为不适用缓刑制度的独立刑种。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
强奸罪缓刑判决书
公诉机关云南省鹤庆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杨某某,男,汉族,1969年7月23日生,中专文化,云南省人。因本案于2014年11月14日被鹤庆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辩护人郜某某
鹤庆县人民检察院以鹤检公刑诉(2015)1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某某犯强奸罪,于2015年3月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鹤庆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贾*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杨某某及其辩护人郜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鹤庆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7、8月份的一天晚上,被告人杨某某酒后打电话给段某某后,将段某某的宿舍门打开进入卧室,将段某某推倒在床上,欲与段某某发生性关系。在段某某的反抗下,杨某某在段某某的睡衣上射精后离开。
2014年10月20日凌晨...
敲诈勒索可以判缓刑,符合缓刑条件即可
判缓刑的条件:
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这就是说,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对于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已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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