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破产抵销权论文?金融机构破产法?今天给各位分享论破产抵销权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论建立金融机构破产机制、论个人破产制度之适当构建、论个人破产制度之适当构建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论破产抵销权
2、 论建立金融机构破产机制
3、 论个人破产制度之适当构建
4、 论个人破产制度之适当构建
(一)破产抵销权之意义
破产法上的抵销权(简称破产抵销权),是指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即破产人负有债务的,无论是否已到清偿期限、标的是否相同,均可在破产财产最终分配确定前向管理人主张相互抵销的权利。我国新《企业破产法》(下称新破产法)第40条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此即破产抵销权。
抵销权本是民法上的权利,但其运用于破产程序中对维护债权人的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可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情况下使其债权在抵销的范围内得到全额、优先清偿。破产法上的抵销制度,是破产债权只能依破产程序受偿的例外。在破产程序中承认抵销权...
金融行业不特殊长期以来,金融业都被看成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它们不仅进行高负债经营,而且其业务也涉及到人数众多的客户的隐私和商业秘密,被认为是不宜进行信息披露和公司化运作的一个行业。许多政府监管者、金融机构、投资者、储户都还没有改变这种观念,认为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不能破产,否则会引发挤兑等金融风潮和动荡现象,影响社会稳定。但根据**塞尔协议草案,即使是银行也是公众公司,它具备公司组织形式的所有特征。其资产负债结构、经营评估体系、信息披露等各方面的要求,应当与上市公司一样,而且在资本流动性非常强的现代市场中,银行没有什么特殊性。因此,它应该像现代公众公司一样,建立类似的公司治理结构,理顺委...
[摘 要]破产法草案已经出台,个人破产被列在适用主体范围之外。本人认为个人破产的建立顺应了破产法以保护债权人利益为本位到以保护债务人利益为本位的转换趋势。扩展破产法的主体适用范围,增加个人破产,这不仅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也是与国际接轨的表现。若构建一套具体且可行的个人破产制度并辅以相对的破产宣告后的监督制度,《破产法》将更加完善。本文将从宏观方面浅谈个人破产制度的在中国建立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关键词]个人破产,自由财产制度,人格破产,复权制度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进一步自由开放,各种利益主体涌入市场浪潮中,自由配置社会资源,这里不仅...
[摘 要]破产法草案已经出台,个人破产被列在适用主体范围之外。本人认为个人破产的建立顺应了破产法以保护债权人利益为本位到以保护债务人利益为本位的转换趋势。扩展破产法的主体适用范围,增加个人破产,这不仅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也是与国际接轨的表现。若构建一套具体且可行的个人破产制度并辅以相对的破产宣告后的监督制度,《破产法》将更加完善。本文将从宏观方面浅谈个人破产制度的在中国建立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关键词]个人破产,自由财产制度,人格破产,复权制度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进一步自由开放,各种利益主体涌入市场浪潮中,自由配置社会资源,这里不仅有企业法人,还有非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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